为落实全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题会议要求,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市人社局推出“十项举措”,做到欠薪投诉“有诉必理、受理必果”,执法力度空前加强,包括“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将停止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的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十项举措中主要包括,对拖欠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讲清政策、讲清道理、讲清责任、讲清由于欠薪造成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对性质特别恶劣的,通报市建委,列入建筑企业不诚信黑名单,直至清除哈市建筑市场。凡由于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和层层分包、转包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责令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予以先行垫付。对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逾期不补缴的建设施工单位,一律按照有关法规予以上限处罚;并通报市建设、房产等有关部门,停办该单位一切项目审批手续,停止施工,停止商品房预售、销售,直至责任单位缴齐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此外,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依据生效的调解书、先于执行裁决书、一裁终局裁决书,及时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