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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5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系统总结“十一五”林业信息化工作成绩,科学分析林业信息化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展示近几年林业信息化建设新成果,科学谋划“十二五”林业信息化发展思路,安排部署2011年的林业信息化工作,努力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经研究,我局决定于5月上旬在辽宁沈阳召开第二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学习传达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和贾治邦局长3月3日为此次会议所作的重要批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指示精神。
    (二)回顾总结“十一五”时期林业信息化工作,研究分析林业信息化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展示近几年林业信息化建设新成果,科学谋划“十二五”林业信息化发展思路,部署安排2011年的林业信息化工作。
    (三)启动第二批林业信息化示范省。举办第二届林业信息化高峰论坛。
    二、时间地点
    5月8日报到,9日、10日开会,地点在辽宁沈阳。
    三、参会人员
    (一)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辽宁省政府、相关部门领导。
    (二)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四大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计划单列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和信息办(中心)负责同志各1名。
    (三)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信息化工作主管处室负责同志各1名。
    (四)媒体记者和工作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请首批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实施单位以示范建设成果为主要内容,各准备一个时间为半个小时的PPT作为典型发言材料,并于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报我局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
    (二)会议期间,拟举办一次全面反映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成就的展览,届时将以1米×2米大小的展板为单元,重点展示“十一五”时期林业信息化建设成果、信息化支撑现代林业建设情况及“十二五”林业信息化发展目标,并要做到图文并茂、突出特点、形象直观。请各地各单位精心构思,认真设计,提出一块展板的设计草样,于4月10日前将草样电子版报我局信息办,由信息办统一修订制作。
    联系人:邹亚萍、张会华
    电  话:(010)84238649  84238625
    邮  箱:zouyp@forestry.gov.cn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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