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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4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农机厅(委、局、办),部直属单位:

现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部开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

(一)检查范围

2008年第四季度至20106月底下达投资计划、有关省(区、市)和部属单位承担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项目类型具体包括:

1.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垦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村沼气工程、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优质粮食产业工程(2008年第四季度安排)、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天然草原退牧还草、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及旱作农业示范基地、植物保护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渔政渔港、保护性耕作工程、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建设、草原防火、农垦专项、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生物质能试点示范、棉花生产基地等建设项目。

3.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包括电子政务建设项目(金农工程)。

4.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包括湿地保护工程项目。

5.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包括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二)报送要求

请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承担的各类项目的自查工作。按《通知》要求形成自查报告,包括检查情况、实施效果情况、有效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并分项目类型、分批次填写《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以及《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效果统计表》。自查报告必须于930(星期四)前报送我部归口管理司局,同时报送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发展计划司。各归口管理司局分类汇总后,报送发展计划司统一汇总,统一报送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的自查

(一)检查范围

2008年初至今下达投资计划、部属单位承担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二)报送要求

请部属单位结合《农业部2010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农治工发[2010]1号)要求,认真开展本单位承担项目的自查工作。按《通知》要求形成自查报告,包括检查排查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工程质量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有效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并填写《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工程治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自查报告必须于1011(星期一)前报送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发展计划司,发展计划司统一汇总后,提交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有关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相关项目的自查和总结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自查报告和统计表。

特此通知

 

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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