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91号
关于注销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的2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证书编号 |
注销原因 |
1 |
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 |
食品用塑料容器 |
QS65-10201-00678 |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2 |
新疆百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食品用塑料容器 |
QS65-10201-01268 |
不再生产许可产品,企业申请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