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试点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荐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5]160),继续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推荐,其中各设区市经信委推荐企业1-2个,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试点县(市、区)各推荐企业1个,我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各推荐企业1-3个。被推荐企业必须承诺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贯标。请于4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附件推荐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我委信息化推进处,联系人:朱伟娟,联系电话:0571-87056463,电子邮件:xxhc@zjjxw.gov.cn,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荐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5]160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