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中后台项目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27    浏览次数:3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金融中后台项目招商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金融中后台项目招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关于“加快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加快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金融中后台项目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快规划编制

  按照《省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22号)要求,郑东新区要加快金融中后台项目建设,完善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功能。

  (一)明确目标定位。发挥我省和郑州市的区位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吸引境内金融机构在郑东新区设立全国中后台中心、基地、园区等。在此基础上,积极开拓国际金融中后台服务和金融外包服务、金融人才培训和金融业务研发等业务,实现资源集中整合利用。力争经过3—5年努力,将郑东新区建成立足郑州、服务中原、辐射中西部的全国重要的金融中后台项目集聚区。

  责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

  (二)编制城市设计。金融中后台服务园区位于京港澳高速西、商都路两侧原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及周边区域,总占地约2.5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约500万平方米。郑东新区要在该区域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督促协调有关单位加快城市设计编制工作,7月底前报省政府批准。

  责任单位:郑州新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

  (三)完善相关手续。金融中后台服务园区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实行社会化管理。基础设施和平台原则上由政府统一建设,投资规模较大、有特殊需求的项目可由金融机构自建。郑州市要在已完成土地报批的基础上,加快各项工作进度。争取2012年8月底前完成已签约项目土地征收工作,9月底前完成已确定项目土地出让工作,交叉办理已确定项目的规划设计、土地、施工等手续,力争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责任单位:郑州新区管委会、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郑东新区管委会。

  二、推进招商工作

  围绕金融中后台已签约项目、有签约意向项目和积极争取项目,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开展定向招商。

  (一)已签约项目。中国民生银行战略研发服务基地项目已确定入驻金融中后台服务园区,并于2012年6月27日与郑州市签订了入驻协议。近期,由郑州市政府牵头,会同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分行组成工作组,专程赴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对接,跟踪落实合作协议,积极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争取2012年年底前开工建设。

  (二)有签约意向项目。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金融机构已有签约意向,准备在我省设立金融中后台。2012年7月至8月,由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牵头,按照总部所在地、行业性质组成工作组,赴相关金融机构总部深入进行项目洽谈对接,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了解项目需求、合作条件等,积极予以落实、解决,力争2012年年底前正式签约落户。时间安排、单位分工如下:

  7月底赴北京对接中国建设银行外呼服务中心项目。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牵头,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配合。

  8月中上旬赴北京对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后援服务中心、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后援中心、中国人寿华北区教育培训中心和档案中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中心、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健康管理中心项目。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牵头,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保监局、相关金融机构驻豫分公司配合。

  8月中旬赴深圳对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后援中心项目。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牵头;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保监局、平安人寿河南分公司配合。

  8月下旬赴上海对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后援基地、中国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灾备数据中心项目。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牵头,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保监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配合。

  (三)积极争取项目。按照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要求,随着业务的发展,金融机构还将建立和发展中后台中心、基地、园区等。各单位要按照以下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争取更多的金融中后台项目向我省集聚。

  1.从2012年8月起,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要按照各自行业管理范围,协调、督促各驻豫金融机构与总部对接,了解总部相关金融中后台建设规划和进展情况。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要与总行及其下属各单位对接,了解人行系统金融中后台建设相关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要向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上报信息搜集情况,了解到有明确计划的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掌握相关信息后,由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牵头,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分行业组成工作组,赴相关金融机构总部对接,尽快明确合作意向。

  2.9月至10月,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要在金融机构总部比较集中的北京、上海、深圳市举办专项推介活动,宣传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的优势,吸引金融机构设立金融中后台。对有意向设立金融中后台的,由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牵头,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分行业组成工作组,赴相关金融机构总部对接,邀请其总部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来豫考察,增进相互了解,尽快明确意向。

  三、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一是建立决策咨询机制。在协调小组统一协调领导下,聘请知名专家学者组建咨询顾问委员会,解决建设过程中规划定位、项目引进、建设运营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建立协调督导机制。在协调小组领导下,成立省金融中后台招商工作协调小组,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总协调人,省政府金融办、郑州市政府、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协调小组要定期举行例会,指导协调招商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抓好落实。每年年底,协调小组对金融中后台项目招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政策保障。由郑州市提出意见,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等单位配合,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将金融中后台项目招商优惠政策与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优惠政策相结合,抓好政策落实。

  (三)环境保障。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为金融中后台项目落地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对招商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稳妥予以解决。郑州市要成立专门的金融招商服务部门,配备必要的力量,在建设用地、规划设计、配套服务、施工环境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

  其他省辖市要参照以上规定,积极开展招商工作,力争更多的金融中后台项目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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