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2016柏林国际电子消费品及家电博览会(IFA)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7    浏览次数:1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省直进出口企业:

为帮助企业积极开拓欧洲市场,进一步扩大我省家用电器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对欧洲出口,我厅拟由张丹宁副厅长带队组团参加2016德国柏林国际家用电器及消费类电子展览会(IFA),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2016德国柏林国际家用电器及消费类电子展览会(IFA)

二、展会日期

2016年9月4-7日

三、展会地点

德国 Station Berlin展览中心

四、主办单位

柏林展览公司MESSE BERLIN GMBH

五、展会简介

柏林国际电子消费品展览会(IFA)始于1924年,迄今已成功举办92届,是欧洲最大、专业性最强、涵盖产品面最广的家电及电子产品博览会。该展会由世界著名的柏林展览公司MESSE BERLIN GMBH主办,展示各种消费类电子最新产品,代表着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是消费电子行业交流、展示新产品、认识客户、宣传成果的国际一流盛会。自2008年科隆家电展停办后,该展融入了白色家电的理念,成为欧洲惟一的黑、白家电同台共舞的专业展会。2015年IFA展吸引了来自全世界1645家电子消费和家电企业,展出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订单总额超过43.5亿欧元。为了给国际参展企业提供更专业的B2B贸易平台,减少企业参展费用,2016年IFA主办方将IFA Global Markets展会时间改为4天。

六、展品范围

各类电子消费品,包括声像技术、电脑、计算机技术及软件、数据保护和传输、电视技术、数码相机和摄像机、电缆技术、多媒体、网络技术、网上服务、远程通讯、娱乐电子等。

各类家电产品,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电子家电、内置式厨房器件、电子家用供暖系统、电子家电配件及设备。

七、参展费用

1.展位费用:预收30000元/个。费用主要包括:摊位费(每摊位9平方米)、标准配置费、接电费、电费、基本清洁及垃圾处理费、现场服务费、报名费等;

2.按大会要求参展企业须缴纳参展保证金1000欧元(按7500元预收),并按照大会有关规定参展,展会结束后退还企业。

3.如企业申请面积超过20平方米,须另向大会缴纳注册费800欧元;超过250平方米,注册费为1600欧元。

4.汇款方式:请于nth="4" w:st="on" year="2016">4月30日前将展位费和保证金汇至安徽国际货物运输公司。

户名:安徽国际货物运输公司

账号:175201151092     开户行:中国银行安徽分行

5.人员费及运输费用另行通知;

6.对于参展企业将按照2016年外贸促进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参展展位费、国际机票费、人员食宿费等方面给予补贴。展品运输费给予不超过50%补贴。

八、其他事项

1.作为目前世界上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消费类电子及家电产品展览会之一, IFA展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最大电子消费和家电品牌展会,自2015年起商务部将该展列为中国家电电子(德国)品牌展,并且设立国家品牌馆。我省参展企业应积极利用柏林国际电子消费品展览会(IFA)这一平台,精心准备质量较高、售后较好、价格有竞争力的展品参展,扩大成交,加大对欧洲市场的占有份额。

2.请各市商务局或企业于nth="4" w:st="on" year="2016">2016年nth="4" w:st="on" year="2016">4月30日前将企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初审盖章后报送至省商务厅产业处,同时发电子邮件。

联系人:张爱民、丁小芳;

联系电话:0551-63540059、63540063 传真:63540209

邮箱:1274866987@qq.com   邮编:230062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祁门路1569号1113室

特此通知

 

附件:参展申请表

                  

 

                     安徽省商务厅

                      nth="4" w:st="on" year="2016">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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