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30日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等四类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按照政策规定,对补贴产品设定了最高限价,彩电不超过2000元,冰箱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不超过2000元,手机不超过1000元。
此次家电下乡在全国推广,实施时间暂定为四年。据测算, 4类补贴产品在全国实施家电下乡四年,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已经试点的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2年11月底。其余2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3年1月底。
三省一市试点成效明显 节能产品降低农民成本
自2007年12月1日开始,家电下乡率先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及青岛市启动试点。从三省一市的情况看,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民得到实惠,拉动消费明显。通过产品设计和招标,家电下乡产品比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低了一部分,财政又补贴13%,农民从中真正得到了实惠。相关数据表明,家电下乡冰箱(冰柜)占三省一市农村同类产品销量的80%,彩电占到90%以上,受到了农民欢迎。企业销售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0月底,三省一市共销售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超过350万台,比去年同期家电销售量增长40%。
——产品节能效果突出,农民使用成本降低。家电下乡产品节能性能突出,如冰箱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5%—30%,彩电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0%以上。按三省一市截至2008年10月底前销售的彩电、冰箱数量测算,这些产品寿命期内可节电约40亿度,农民减少电费支出约24亿元。
——销售维修网点增加,农村家电消费环境改善。家电下乡为企业开拓了新的市场空间,中标企业积极研究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建立和整合农村家电流通网络。
购全四项产品可获补近千元 资金拨付比照粮食直补办法
目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四种。与试点方案比较,增加了洗衣机一个品种。补贴对象为本省农民,每户购买每类产品补贴数量不超过1台(件)。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乡镇财政部门申领补贴,乡镇财政部门核实确认后报县级财政部门,补贴资金拨付比照粮食直补办法,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上。如果一户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项产品,可享受国家补贴近千元。
2008年12月1日起推广家电下乡的范围扩大到14个省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80%,地方财政承担的20%部分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今年中央财政已拨付14个省市补贴资金11.12亿元。明年2月份家电下乡将在全国推广,财政投入将进一步加大。
产品功能为农村量身定做 售后服务与城市没有差别
为使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农村消费特点,防止将城市商品简单推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商务部、财政部经过充分调研专门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在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从招标情况看,许多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研发了适合农村的新产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很多适应农村消费环境的新功能,比如,宽电压、强信号的彩电,耗电低、冷冻量大、环保的电冰箱,强信号、待机时间长、方便收发农业科技和市场信息的手机,宽电压、宽水压、洗涤量大、方便排水的洗衣机。同时,引导企业简化包装,降低成本,确保家电下乡产品价廉物美。
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两部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中标企业要组织好货源,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对偏远地区组织好团购,做到送货上门、搞好安装调试和使用辅导;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强化维修服务网点,开展巡回维修服务等。确保农民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