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的农产品营销网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流通组织发育不充分、流通效率低下的问题相当突出。对此,《决定》提出,要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第一,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统筹城乡流通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步伐,将其纳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给予支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支持商贸、邮政、医药、文化等企业在农村投资兴业,鼓励和引导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农村流通领域,形成促进农村现代流通产业发展合力。
第二,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建设,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集贸市场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停止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政策。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的政策,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仓储和运输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健全市场交易规则,推广先进交易方式,特别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交易规范的全国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
第三,积极培育农产品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有竞争力的农产品流通主体,积极发展农产品批发商、代理商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大力培育具有法人资格的流通组织,确立流通主体的法人地位。鼓励发展农民购销合作组织。积极扶持流通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进入市场。鼓励建立各种农产品专业协会和营销中介组织,协助农民搞好农产品销售。
第四,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设一批跨区域的大型农产品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提高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形成高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完善信息查询、信用保证、网上签约、纠纷仲裁、网络结算、送货验货等制度,规范网上交易行为,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完善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加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连接国内外市场、覆盖生产和消费的信息网络,不断提高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健全农业信息的收集机制,做好农产品供求、价格等信息的采集、分析、筛选等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渠道及时发布信息不断扩大信息服务覆盖面,让信息进村入户。
第六,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清理和整顿农产品运销环节收费,行政性收费能取消的尽快取消,经营性收费尽量降低。加大对农产品运输的扶持力度,继续落实好运输粮食、棉花等免交铁路运输建设基金政策。《决定》提出要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认真贯彻这一重要决策,对于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和促进农民增收必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