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稳定粮食生产 保障有效供给

发布日期:2012-01-05    浏览次数:2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这是针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普遍下行的新形势,实施的一项保持农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任务。

  挑战

  2009年继续保持粮食稳定发展、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十分艰巨。

  1、粮食需求持续增长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社会对粮食等农产品需求持续较快增长,我国作为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形势将受人口持续增长、耕地不断减少、淡水资源趋紧的制约,粮食已很难出现长时间、全局性过剩。2008年,我国农业发展战胜了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和汶川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取得了喜人佳绩,粮食总产、亩产均创历史纪录,都实现了连续5年增长,但也只是实现了谷物供求基本平衡。

  2、价格下行压力加大

  当前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大幅度回落,国内市场粮食、棉花、生猪、水果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加大,农业比较效益进一步降低,这对农民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将产生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

  3、政策效应有所减弱

  支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政策效应有所减弱,气候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加大,粮食连年增产有可能导致松懈倾向,这些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粮食生产,降低主要农产品供给的稳定性。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的情况下,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举措

  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今年将在以下三个方面重点着力。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稳定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落实各地区粮食安全责任,坚决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主产区要继续发挥比较优势、做大做强粮食产业,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要稳定粮田面积和自给水平、落实地方储备任务。进一步调动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积极性,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扶持粮食生产政策继续向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确保主产区得到合理利益补偿,确保种粮农民得到合理经济收益。进一步加强粮食战略工程建设,推进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积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实施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重点发展油料等短缺农产品生产,稳定生猪、棉花等产业。推动大宗作物区域化布局,启动长江流域和黄淮海地区棉花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东北地区优质大豆、长江流域“双低”油菜、适宜地区木本油料生产,扶持优势产区发展糖料、马铃薯、天然橡胶等生产。推动园艺产品集约化生产,支持优势产地发展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产品,加强生产、储运保鲜等设施建设。推动畜牧水产规模化养殖,加快发展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场),加强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

  3、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要求,全面强化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严格监测产地环境,规范投入品使用,支持国有农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在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出厂食品要严格自检,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在政府监管环节,抓紧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办法,健全全程监管体系,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溯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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