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解读“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12-01-05    浏览次数:2
近年来,尽管国家教育考试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高考中作弊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考试秩序,破坏了高考的公正公平。近日,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监考、评卷等各项细则,再次从制度上为高考添加了“保险阀”。

  考务人员如何管理?

  高三教师不得担任监考员

  直系亲属应回避接触试题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人说,每年高考,都有大批考试工作人员投入考务工作,但成为考试工作人员是有条件的。

  《规定》明确要求,考试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经培训合格执证上岗。专职的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与答卷(含答题卡);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普通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高三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成人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补习班或辅导班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

  考生行为有哪些限制?

  严禁携带涂改液通讯工具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


  为防止使用手机、无线电等技术手段作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将被严禁携带进入考场。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异常情况怎么处置?

  雷同卷超过1/5要上报

  启用副题要按规定操作

  对于同一考场试卷雷同较多现象,《规定》明确指出:评卷中发现一考场一科雷同卷超过1/5或其他异常情况,应迅速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查处,并及时将查处结果报告教育部考试中心。

  同时,《规定》也根据如下几种情况对副题的启用作出规定,包括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原因以及其他突然性事件的出现,以及因试卷、考生答卷丢失、被窃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失密、泄密及考生答卷损毁的情况。此外,由于试卷印刷有误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拖延了全国统考开考时间的,须由考区主任立即报省级考试机构批准延长考试结束时间,但延长的考试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0分钟。

  考试信息怎样保密?

  公布前也是国家秘密

  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


  在全国统一考试中,不仅试题要绝对保密,考试信息在未公布前也是秘密,不能轻易泄露。为此,《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考试机构的多级考试信息管理、通讯网络,购置必要的设备,配备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实现考试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

  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情况,考区、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等。考试信息未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各级考试机构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保证考试信息的安全。考试信息由教育部或省级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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