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节及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30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省 2013年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工作,防范非煤矿山事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非煤井工正常生产矿山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管理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遇有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

  二、严密监控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停业。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提早安排节日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三、集中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抓好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监管,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要有针对性地检查矿井通风、矿山机电设备、尾矿库、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等区域、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止中毒窒息、冒顶、机械伤害、滑坡、崩塌等事故的发生。地下矿山复工前必须先进行机械通风,确认井下无有毒有害气体后,人员方可入井检查和排水作业。所有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在复产前,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进行复产验收,达到安全条件的方可复产。

  四、严格用工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各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及节后复产的职工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尤其要做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操作资格证上岗,要杜绝无特种作业证代岗顶班的违规行为。针对非煤矿山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多、流动性大、人员素质低的特点,对新入矿工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购买工伤保险,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才能进矿作业。

  请各地将本通知迅速转发到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贵州省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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