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解读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扩内需 促减排

发布日期:2012-01-05    浏览次数:2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一方面有效扩大内需,拉动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促进节能减排。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接受了专访。

    问: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推广使用节能产品是扩内需、保增长与调结构的有机结合点。在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形势下,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扩大消费、振兴产业。我国是家电生产和出口大国,对国民经济影响大。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我国家电产品出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急需扩大国内需求,促进产业振兴。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可以有效扩大内需,拉动消费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提高能效、优化结构。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家用电器拥有量快速增长,但高效节能家电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仅为5-15%,节能潜力大。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将高效节能产品国内市场销售份额提高到30%左右,可实现年节电约750亿千瓦时,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推动节能技术进步。

    三是节电省钱、惠及百姓。高效节能产品相对普通产品销售价格较贵。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消费者按补助后的价格从市场上购买高效节能产品,即节省了购买成本,又可以享受到高效节能产品带来的节电省钱的实惠。

    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指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高效节能产品进行推广应用,扩大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具体来讲:

    ——推广产品。根据产品总体能耗水平和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等情况,今后三年,对能效等级为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电机等10类产品进行推广,包括已经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补贴对象。高效节能产品的购买者,包括消费者和用户。

    ——补贴标准。主要根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价差,同时考虑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

    ——补贴方式。为节约推广成本,提高推广效率,方便消费者,有利加强监管,采取间接补贴方式,对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给予补助,即由生产企业按承诺推广价格减去财政补助后的价格销售高效节能产品给消费者和用户,最终受益人是消费者和用户。

    问: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预期效果如何?

    答:经过3年努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预计可取得以下效果:

    ——有效拉动需求。采取财政补贴政策推广高效节能产品,每年可拉动需求4000-5000亿元。到2012年,使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提高10-20个百分点,达到30%以上,根本改变我国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较低的局面。

    ——促进节能减排。据测算,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每年可实现节电750亿千瓦时,相当于少建15个百万千瓦级的燃煤电厂,减排7500万吨二氧化碳。

    ——推动技术进步。随着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规模的扩大和准入门槛的提高,将引导和促使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稳定扩大就业。家电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产业链长,扩大高效节能产品消费、促进企业投资以及建立完善的营销、物流、售后服务等内销网络,可相应带动增加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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