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政函〔2016〕23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召开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
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使用
视频培训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单位:
为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帮助各单位熟悉“河北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信息管理系统”、“省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掌握操作使用方法,定于3月30日召开视频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议程
3月30日,9:00—11:30,分两个阶段:
(一)9:00-10:30,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培训。讲解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新政策;对“河北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使用进行培训。
参会人员:
1、各市科技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业务主管和熟悉计算机网络的操作人员;
2、准备申请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的企业,各1名科技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由所在市科技局通知)。
(二)10:40-11:30,对“省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操作使用进行培训。
参会人员:
1、各市科技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业务主管和熟悉计算机网络的操作人员;
2、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科普项目的管理人员(由省科技厅负责通知);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负责科普项目的管理人员(由省科技厅负责通知),以及本单位承担在研省科普项目的负责人(由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负责通知);承担在研省科普项目的企业有关人员(由所在市科技局负责通知)。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科技大厦(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 一楼会议厅,包括石家庄市科技局、当地相关企业和驻石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参会人员;省直有关单位。
其他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设分会场,包括本市科技局、相关企业,驻当地的高校、院所参会人员。
三、有关事项
1、请各会议培训地点准备WIFI,能够上机操作,参会人员自带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
2、请参会单位提前熟悉系统,有问题及早准备,会上交流沟通。
3、请各市科技局在会后将在本地会场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4、为确保视频会议顺利进行,请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安排视频会议室技术人员于2016年3月29日上午9:00准时开启设备,与主会场联通,做好视频会议的各项测试工作。
联系人:宋俊娜 吴向远
联系电话:85803093 85817982
电子邮箱:zcfgc1112@sina.com
视频技术联系人:李 越 18931891608
张志强 18103218218
地址:(050021)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省科技大厦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3月28日
附件:视频培训会参会名单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