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1    浏览次数:1

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全年工作。

  浙江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3月26日

  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4〕21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原材料工业两化深度融合推进计划(2015-2018年)》(工信部原〔2015〕25号)精神,特制定《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2015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建设“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总体目标,深入实施两化深度融合“十大”专项行动,大力发展信息经济,着力促进信息消费。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要支撑,以贯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为抓手,培育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建立健全两化深度融合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水平。

  重点抓好“六个换”:即产品换代(实现产品和装备的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机器换人(用智能化的机器、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等取代人工)、制造换法(构建车间级机器互联的无人车间、企业级机器互联的智能工厂,推广绿色安全制造技术)、电商换市(运用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技术拓展新市场)、商务换型(推进云服务、云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商业模式的应用)、管理换脑(发挥云计算、大数据在智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一体化管控和科学化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全省信息化指数达0.90,两化融合发展指数88(以工信部发布为准)。以“机器换人”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投资增幅20%以上,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提升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机器换人”覆盖水平明显提升。重点工业企业ERP(企业资源计划)普及率达到75%,MES(制造执行系统)普及率达到30%,机器联网率达到34%,SCM(供应链管理)普及率达到65%,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普及率达到40%,装备数控化率达到42%,企业电子商务采购额和销售额占总采购额和总销售额的比例分别达到18%和2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智能制造

  1、开展智能制造(数字工厂)示范。依托工业信息工程公司,以装备、电机、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纺织、化纤、服装、造纸、医化、原材料等十个行业为重点,实施“十行百企”数字工厂示范工程,省级层面每个行业树立3-5个数字工厂样板工程,建立“机联网”、“无人车间”、“厂联网”等智能制造系统,实现生产全流程的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各市、县(市、区)要制定年度计划,同步开展一批地区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和商业模式。

  2、全面推进机器换人。2015年省级抓好百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各市、县同步实施一批。以市、县(市、区)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10项左右区域性行业“机器换人”综合试点示范,省与地方联动重点推进。深化分类指导,全年举办“机器换人”现场会百场以上,充分发挥机器换人专家服务组、相关社团组织和技术支撑机构的作用,开展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3、加快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应用。抓住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落户乌镇的历史机遇,研究推进互联网与工业融合的政策举措。加快互联网在工业领域产业链协同、服务型制造、电子商务、工业物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运用,开展专项示范试点。推进民爆与危险化学品、应急药品储备、农药等领域智能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培育智能检测、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模式。

  4、提高绿色安全制造能力。针对易污染、高能耗产业,大力推进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先进生产工艺和装备、生产全过程的流程优化控制、封闭式生产技术、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能源管理、循环利用等绿色安全制造技术的应用。建设好富阳、上虞、路桥、临海、德清5个绿色安全制造信息化示范区,引导建立绿色智慧工业园区,力争在“五水共治”、节能降耗、污染排放等环节信息化应用取得显著成果,安全生产能力有效增强。

  5、贯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作为推进“三名”企业、总部型企业、协同制造的龙头企业、绿色与安全制造企业、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销售产值10亿以上的大企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建立一批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滚动推广。2015年,新完成50家企业贯标咨询和20家企业认定,开展500人次以上的贯标培训。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设指南》,2015年省本级指导50家以上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

  6、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将全省首批千家重点工业企业(各市县销售收入前20家)列入登高计划,通过对企业信息系统应用率、装备数控化率、机器联网率、电子商务应用率等主要指标进行长期监测,对企业信息化发展进行跟踪辅导服务,确保通过3年时间重点工业企业信息化从基础应用、单项应用向集成应用、创新应用、产业链协同应用逐步登高。列为A类企业,按照程序申报并经专家评审后,列为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7、加强面向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园区)重点抓好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产业链关键共性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社会力量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化第三方SAAS云服务平台。加快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推广使用建设,力争实现平台网络企业用户数在15万家以上、服务机构4200家、线上服务产品 12000个。重点推进10家左右国家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60家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80家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建设。

  8、推进智能制造装备发展。制定实施《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4-2020)》,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光伏及新能源装备、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现代医疗设备与器械等10大领域,加快组织研发一批新产品,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培育一批特色基地和高新园区。进一步完善首台(套)保险补偿制度,提高本省装备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创新、个性化定制、众包、云制造、云服务等新型制造模式。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开展设备监控诊断、融资租赁、运维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9、抓好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继续加强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支持工业强县加快建设工业设计基地,培育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引进工业设计领军人才,重点主攻新型产品、专用电子产品、高端装备的开发设计以及装备、软件、在线服务为一体的集成设计。做好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评工作,办好浙江省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好省级设计基地、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高校的对接活动。

  10、培育一批工业信息工程公司。建设好首批12家工业信息工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围绕做强产业链进行关键技术创新和短缺环节技术攻关,力争在工业信息工程软件平台、智慧工厂云平台、工业物联网和大数据应用等关键领域取得较大技术突破,显著提升工厂机器与机器人集成,智慧工厂设计,智慧工厂“云网端”装备、服务、软硬件集成,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等方面能力。通过示范试点和市场应用驱动,加快培育一批工业信息工程公司。

  11、建设智能制造产业服务基地。建设好金华高新区、温岭市、嘉兴南湖区3个专用电子(软件)产业基地。按照做强产业链的要求,重点推进集成电路、物联网、数字内容、移动互联网、应用电子等基础产业的发展。2015年,在全省遴选具有智能制造产业基础的地区,建设3-5个智能制造产业服务基地,集聚一批工业信息工程、工业软件、自动化、机器人、智能装备等领域的公司,形成智能制造服务产业链。

  (二)务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

  12、加强规划设计。编制《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智慧浙江“十三五”建设规划》)。各地要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信息化发展情况,分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规划,加强地区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发挥浙江经信智慧城市规划研究院、杭电智慧城市研究中心、省工业和经济研究所等第三方研究机构的作用,开展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战略和规划研究工作。

  13、稳步开展智慧城市示范试点。深化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继续深化建设20个智慧城市示范试点项目,重点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力争2015年底前实现示范业务应用对一个设区市的基本覆盖;引导智慧医疗、智慧安居、智慧环保、智慧高速、智慧城管、智慧能源等一批应用成熟项目从一个区域逐步向全省覆盖推广。基于互联网,在智慧小镇、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消防、智慧城市信息安全体系等进一步开展技术架构、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结合的示范试点。

  14、深化智慧城市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试点。做好智慧城市大型软件、智慧医疗操作系统软件领域的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开发云、管、端一体化的专项业务操作系统,不断提升智慧城市项目的应用质量和水平,加快培育智慧产业发展。按照《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各相关企业要加快关键技术的攻关和突破,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指导服务、后续试点以及推广工作。发挥智慧城市示范试点业务创造的规模化应用市场的优势,引进国内外知名信息网络企业来我省发展。

  15、提升智慧城市标准化水平。按照《浙江省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8年)》部署,形成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总体框架,推进建立以智慧城市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标准体系。争取全年开展10项以上技术、业务与监管流程融合的智慧城市相关标准研究。通过标准化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实现部门、地区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大数据的挖掘和深度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化的综合效果。

  16、加快实施“宽带浙江”战略。重点优化TD-LTE基站覆盖,推进FDD-LTE建设,加快4G业务发展。协调推进全省无线局域网i-zhejiang免费WiFi热点开放。按照省政府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精神,推进全省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布局体系。进一步推进三网融合。强化无线电频率资源保障,优化频率资源使用,加大对“伪基站”、“黑电台”等非法无线电设备的查处力度,建立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制定《浙江省无线电促进条例》。

  (三)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17、大力发展互联网新经济。共同承办好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组织实施《浙江省信息经济发展规划(2014-2020年)》,着力推进以互联网为核心,以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经济发展,使互联网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在全省谋划创建一批信息经济示范区、示范基地、特色小镇等产业发展平台。积极争取在桐乡(乌镇)设立互联网综合试验区。力争2015年全省电子信息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5万亿元左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700 亿元。

  18、加快培育发展新业态和新模式。围绕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开发互联网新产品、“互联网+业务内容”的新业态、互联网在线新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服务等)、工厂等物联网建设与网络安全的新工程。加快推进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建设舟山江海联运云数据中心和义乌国际邮件互换中心数据平台,深化宁波智慧物流和国家交通物流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宁波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加快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的智慧化改造和电子商务服务,发展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商业模式。以社保、教育、影视文化、金融、证券、广告、电子商务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一批大数据公司发展。制订出台工业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鼓励工业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模式。

  19、加快发展云计算产业。以培育“云栖小镇”等云产业基地为抓手,研究制订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好首批10家云工程与云服务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择机启动第二批试点,加快突破云操作系统、云数据库、PaaS平台软件、大数据开发、云存储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制订第三方云服务企业服务规范和购买云服务的合同规范文本,开展云服务企业能力第三方评估,优化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制定购买云服务和自主可控技术的实施细则。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项目率先采购自主可控的第三方云服务。

  (四)创新体制机制

  20、抓好区域示范。以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试点区域(18个示范区、10个试点区)、农业产业信息化示范区(2个示范区、3个试点区)为重点,开展区域两化深度融合、信息化年度总结和绩效评价,对发展成效突出的示范区进行滚动支持,对水平提升明显的试点区域优先支持发展成为示范区。争取2015年新创建3个以上综合性示范区和一批专项示范区。

  21、加强人才培训。继续分层组织实施“两化”深度融合千人培训计划,2015年培训信息化工作人员1000人次以上、企业首席信息官和信息化管理师100人次以上、“两化”融合实用人才3000人次以上。以走进企业系列活动为主题,全年完成百场两化深度融合走进企业活动,促进同行业的交流、学习。鼓励省智慧城市培训基地、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省两化融合促进中心等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两化融合、互联网培训活动。

  22、完善发展环境。办好第五届中国(宁波)智慧城市博览会、中国义乌国际装备博览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2015年全省信息化发展水平和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价、发布工作。鼓励各地区,特别是各设区市和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试点地区成立企业信息化促进会、两化融合促进中心等公共服务组织,促进企业间的技术、管理交流,营造两化融合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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