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义乌市经信委,全省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地区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标准强省的意见》(浙政发〔2014〕35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浙经信法规〔2015〕46号),我委和省质监局将于4月份联合召开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工作会议。为做好会议准备,请你们报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14年标准化工作情况及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主要内容
(一)2014年标准化工作情况。重点是政策制定和激励措施情况;各类标技委及委员等标准技术组织和信息服务情况;企业为主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项目情况;通过实施标准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和中心工作落实等情况。
(二)2015年标准化工作主要计划。重点是为贯彻落实《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三)标准化工作服务需求。重点是全国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组建需求;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和联盟标准项目需求;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中心工作落实的标准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和培训服务内容以及政策需求等。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当地质监部门沟通联系,于3月27日前将标准化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委法规处,同时注明标准化工作联系处室和联系人员;标准化服务需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一并报送,也可在4月3日前单独报送。
联系人:省经信委法规处 杨黎、童森军,联系电话:0571-87058344,传真:0571-87056279;电子邮箱地址:449348122@qq.com。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