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外〔2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1年10月21-26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为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继续举办先进技术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先进技术展主题为“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农村科技司、火炬中心共同组织,其中,国际合作司负责先进技术展的总体协调工作,农村科技司和火炬中心协助招展,先进技术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具体负责实施方案。
二、请你们以科技厅(委、局)为单位分别组成代表团参展。各代表团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组展及联络工作,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联络员回执表反馈广西科技厅。
三、请你们组织选择有需要的优秀项目和产品参展,借此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四、实施方案及有关表格请自行在科技部主页(www。most。gov。cn)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吴巧如 卢小玲 宁 毅
联系电话:0771-2093863 2093882 2093862
传 真:0771—2093878
电子信箱:gxkjjL@126。com
附件1: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暨高新技术展实施方案
附件2:参展项目登记表
附件3:参会人员报名表
附件4:交流推介项目申请表
附件5:联络员回执表
科技部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