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高度重视《广告法》修订工作 逐条研究梳理修改意见

发布日期:2011-07-22    浏览次数:1

  7月18日,《广告法》修订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逐条梳理有关中央部委、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提出的《广告法》修订意见。在座谈中,与会人员对当前社会关注的明星代言、网络广告监管、未成年人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加快修订《广告法》、完善广告市场管理法律制度呼声强烈。仅2008年至2010年,工商部门收到的要求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的相关议案、提案和建议就达130多件。

  《广告法》1995年2月1日开始施行,在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广告业规模、业态及外部经济、法律环境的显著变化,《广告法》已经明显滞后。

  2004年《广告法》修订工作启动,国家工商总局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采取发放调查表,走访,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分别征求地方工商部门、广告主、广告公司、媒体单位及专家学者对《广告法》的修订意见,对近年来特别是2005年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修订《广告法》的议案、提案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专题研究。

  为做好《广告法》修订工作,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相关课题研究和理论研究,相继完成了《广告法》修订课题调研、中国广告市场发展和监管战略课题研究、域外广告法翻译整理等工作,并对广告立法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

  在梳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总结我国《广告法》立法和执法实践经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工商总局数易其稿,形成了《广告法(修订送审稿)》。

  据了解,《广告法(修订送审稿)》上报后,国家工商总局在继续关注和研究《广告法》修订热点难点问题的同时,积极向立法机关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推进《广告法》修订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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