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各阶段资助

发布日期:2012-01-05    浏览次数:3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那么,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获得哪些资助?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普通高中:纳入国家助学政策体系

    今年9月,国家出台《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正式将普通高中群体纳入国家助学政策体系。

    该《意见》明确,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此外,普通高中还要依照实际情况,建立学费减免等制度。

    中职:国家助学金没有名额限制

    李峰(化名)现就读山东烟台开发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中专部,2008年入学,因来自农村,他前两年均享受了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学校还根据其家庭条件免除了每年1600元的学费。两年里,他表现优异,每年都获得特殊困难补助800元,技能奖学金1200元,总计有4000元,算上学费,两年内共获得资助1万多元。已是三年级的他,正在学校的合作企业实习,每月有1800元报酬,不仅生活自立,还能补贴家里。

    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已初步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以学生顶岗实习、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和多种形式的社会资助等为辅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校三年级学生则可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从2009年秋季起,国家决定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也被纳入免除学费范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国家助学金只有资格条件的限制,没有名额的限制。只要学生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均能享受资助。

    高校:新生走“绿色通道”报到

    张军(化名),广西人,父亲务农,母亲因病长期卧床,弟弟仍在读高中。张军顺利考入北京交通大学。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他每年5500元的学费有了着落。入学后,张军又成功地申请了国家助学金2000元。他还参加了学校的勤工助学,在学生处做助理,每小时8元钱,一个月300多元,张军的生活基本有了保障。今年,已经大二的他,希望可以申请到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更多的资助奖励。

    近年来国家不断建立健全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先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解决学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申请特殊困难补助等为辅。

    国家奖学金为面向所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奖励资助约50余万人,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但获奖者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上调至3000元,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2—3档。

    勤工助学则是学生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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