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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召开2011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

发布日期:2011-07-25    浏览次数:2

  7月20日,中国银监会召开2011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电视电话)会,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发表重要讲话,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最新要求,研判国内外宏观形势,分析银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刘明康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后,对银行业今年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

  ——严格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贷款新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上而下、从细入微、从严确责,从信贷业务的基础环节上入手,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更加注重走款方式的实质性合理,确保信贷资金最终不被挪用。要严格做实流程改造,加强贷时审查,查实确认贷款投向,强化贷后管理,对企业集团不折不扣地执行受托支付有关规定。

  ——深入推进平台贷款风险防控不动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认清风险,强化责任,扎实推进,提高执行力,推动分支机构加强管理,从细从实化解既有风险、严控新增风险。要牢牢把住科学补正贷款合同还本付息条款和补充合法有效抵质押物两个关键,用科学的机制让风险早暴露、早发现、可度量和早干预,严格依据有关要求,控制新增贷款风险。审慎开展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战略合作,加强土地抵押贷款管理,切实根据现金流覆盖情况分类计提风险资本。

  ——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健康有序发展理财业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规范开展理财业务和其他金融创新活动,进一步完善以日均存贷款为基础的统计、监测和考核机制,坚决取消单纯依赖时点指标考核的做法。高度警惕近期网络借贷、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凸显的风险,筑牢防火墙。加强市场监测和行业自律,加强和改善信息披露,维护理财市场秩序,促进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前期案件治理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对案件防控的高压态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内控建设作为案件防控工作的核心,切实提升内控执行力;强化责任追究,继续加强案件风险排查和业务检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防控,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严把开发企业“名单制”管理和开发贷款以在建工程抵押这两个基本要求,增加风险排查频度,加强对抵押物的及时估值和持续管理。加强对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非住房类贷款的管理,加大对假合同、假按揭等违规行为和转按揭、加按揭等做法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风险。

  与此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本着市场化原则和审慎经营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加大对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在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发放专项用于支持政府投资的公(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贷款。明确贷款条件和要求,审慎评估地方财政的偿还能力和意愿,对满足条件的建设项目及时发放贷款。要认真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加强贷款用途管理,确保资金真正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

  ——切实加强金融基础服务,严密防范潜在风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服务收费项目统筹管理,充分考虑科学性与必要性,确保做到统一规范、信息透明、充分告知和解释说明。要加强业务与IT的协作,确保业务连续性,加快完善相关风险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稳定持续的,以客户为中心、以交易为重点的高效信息技术服务体系。

  ——继续加强对“三农”、小企业、就业、消费、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通过产品类型和服务方式的探索创新以及内部流程的改造,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小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方面,要用足用好银监会近期颁布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十条措施”,进一步提高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加快推进空白乡镇基础金融全覆盖工作,确保全年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

  刘明康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珍惜当前的改革成果,清醒认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复杂性和宏观调控任务的艰巨性,迎难而上、勇于承担,继续深入推进银行业的转型发展,积极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进一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确保银行业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良好表现,为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主持会议,银监会党委成员出席会议。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银监会机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银监局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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