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公路 桥梁 标准 公告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1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