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答问

发布日期:2012-01-05    浏览次数:1

  近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8个部门联合印发《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加强和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围绕如何更好地学习理解、贯彻实施 《纲要》,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提问。

    问:为什么要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答: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就是针对每个社会成员和全体公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战略,是由我国的火灾形势、国民素质现状所决定的。

    当前,我国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这一直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一个“短板”。从火灾发生的原因来看,80%以上的火灾都是由于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常识缺乏、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发的;而从重特大火灾人员伤亡情况看,多数是因为公众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没有及时有效从火场逃生,被浓烟熏呛窒息死亡。特别是从近年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看,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打开、消火栓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隐患较为突出。

    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取决于全民消防意识的提高。消防宣传教育需要面向整个社会和每个公民,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已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问:为什么《纲要》在主要任务中要求开展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答:在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基础上,针对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这突出强调了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几个重要方面,也正是整个消防工作不能回避的主要方面。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项行动”为载体,可以更好地推动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据统计,2000年以来,70%以上的亡人火灾事故都发生在家庭。《纲要》在总结家庭火灾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对家庭消防宣传教育提出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家庭自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逃生自救技能三方面的要求。

    社区是人们生活和居住的主要场所,也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领域。针对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分别明确了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

    推动学生树立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不仅有利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安全保障,而且对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有着重要深远的意义。因此,《纲要》对学校组织开展常态化宣传、重大宣传活动及宣传阵地建设等做了明确规定。

    当前农村火灾起数、人员伤亡数居高不下,村庄消防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纲要》从宣传制度、宣传队伍、宣传阵地等方面对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作出了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引发火灾并造成重大伤亡。人员密集场所位置设置不当,未按照规范装饰装修,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经营业主消防意识淡薄、消防管理不到位是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因此,《纲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单位是构成社会的重要单元,近年来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明确提出要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其中之一是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因此,《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单位消防宣传专项行动的要求。

    问:如何保障《纲要》的贯彻落实?

    答:《纲要》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提出了出台配套措施、健全宣传队伍、完善宣传设施、发挥媒体作用、创新消防文化、开展主题活动、保障宣传经费、加强督导考评等保障措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贯彻实施《纲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关键: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制定落实《纲要》、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发展总体规划。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充分满足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

    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紧紧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 《纲要》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各方职责。公安部消防局将把宣贯 《纲要》工作作为今年“119”消防日活动主题,并把11月份确定为“全民消防宣传月”。

    健全机制,推动长远建设。要建立一支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单位专兼职宣传人员为主体,消防志愿者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各消防总队、支队都要配齐配强宣传人员,落实专门经费,改善宣传设备装备,建设一支现代化消防专业宣传队伍。

    加强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内容,纳入各部门工作考评,提请政府每年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针对当地消防形势和火灾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考评细则,逐步建立并健全各项考评指标体系。各地要突出考核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每年至少组织1次督导检查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结合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部署。

    问: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在实施《纲要》中如何大有作为?

    答: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把落实《纲要》与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开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要认真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创新理念,改进形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项行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要完善警种联动机制,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治安、内保、人口、交管等警种工作职责,治安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大型活动、行业场所监管内容,纳入派出所民警监督工作手册、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内容,交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行动,重点抓好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员和消防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维护等13类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要加强消防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消防文艺活动,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影响力,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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