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近年来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实际情况,我部组织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水建管〔2004〕168号)进行了修订,提出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