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推荐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等20个单位(名单附后)作为中央文明委表彰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单位。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全国税务系统及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国家税务总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1年7月27日-2011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10-63417212 , 传真:010-63417278
电子邮箱:swjcc002@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人事司基层工作处
邮编: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向中央文明委推荐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名单
(20个)
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鹤岗市国家税务局(机关)
江苏省苏州市国家税务局(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泰和县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烟台市国家税务局(机关)
河南省信阳市国家税务局(机关)
湖北省黄石市国家税务局(机关)
湖南省湘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机关)
广西省鹿寨县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渝北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渤湾区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机关)
浙江省嘉善县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枣庄市地方税务局(机关)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机关)
广西自治区宾阳县地方税务局黎塘税务分局
四川省广安市地方税务局(机关)
宁夏自治区青铜峡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