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解读百万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发布日期:2012-01-10    浏览次数:2
没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现在有了新的选择——参加就业见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等7部门日前联合启动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明确从2009年到2011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采访。

  见习实习有何区别?有生活补助 见习期可算工龄

  就业见习不等于就业。该负责人介绍说,这项计划重点是组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城市参加见习,有条件的城市可探索开展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就业见习活动。见习不签劳动合同,见习单位不会支付严格意义上的工资报酬,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见习也不等同于高校毕业生所熟悉的实习。其一,见习有生活补助,分别由地方政府和见习单位各出一部分钱;其二,见习单位虽然没有义务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但需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三,高校毕业生如果在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其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将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该计划具体目标为2009年30万人、2010年35万人、2011年35万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将组织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工作。有条件的省市将建立就业见习网站或网页,方便毕业生通过网络报名。

  见习期满未被见习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有关机构将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见习单位有哪些?分布广泛 岗位有技术含量

  目前确定见习单位的原则是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见习单位的行业分布将优先考虑当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同时尽可能吸纳不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参加。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

  三年百万的就业见习计划由多部门共同推进,其职责分工已经明确。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承担见习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推荐一批经营管理规范、效益和信誉好的中小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会组织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充分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动员引导一批管理规范、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共青团将继续做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建工作,其中高校毕业生见习纳入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不少知名企业已经表示会推出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据了解,中国民生银行已在武汉、上海、深圳等地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农业发展银行的新疆、甘肃支行推出了针对西部学子的就业见习计划。在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颐和园导游服务中心等单位相继公布了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方案。

  毕业生反响如何?得到认同 大中企业抢手

  今年高校毕业生预计达610万,如果按照过去几年70%左右的初次就业率计算,约有100多万大学生一时间难觅岗位。该负责人介绍说,推行就业见习计划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提高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丰富他们的工作经验,增强其未来的就业竞争力。

  目前,部分城市已开始实施就业见习计划,也得到高校毕业生的普遍认同。在今年初上海市面对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上,不少招收见习生的摊位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和正式岗位一样“抢手”,许多报名的大学生明确表示“不介意只是见习”。

  从目前推出的见习项目看,高校毕业生多数青睐大企业和事业单位,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的见习岗位不感兴趣。有关专家提醒高校毕业生,事实上,近年来新增的就业岗位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领域,这些领域的见习岗位将来转成正式员工的可能性也相对更大,因此高校毕业生要全面衡量自己的能力水平以及未来发展的可能性,不要死认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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