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师范学院更名为安庆师范大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次数: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师范学院
更名为安庆师范大学的通知
 

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复函,同意安庆师范学院更名为安庆师范大学,同时撤销安庆师范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庆师范大学发展所需经费以省统筹为主。

二、省教育厅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管理。

三、安庆师范大学要按照教育部要求,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学校总体规划,坚持科学定位,坚持内涵发展,依法规范办学。要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教育部关于同意安庆师范学院更名为安庆师范大学的函(教发函〔2016〕4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4日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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