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31    浏览次数:3

豫安委办〔2012〕33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于2012-2015年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为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报送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的通知》(安委办〔2012〕3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本地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见附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峰,0371-65866580),由省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制定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计划的通知.zip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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