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水运资源保护和管理,保障航道畅通安全,使拦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交通运输部草拟了《通航河流上拦河建筑物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1年9月10日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至LFC@MOT.GOV.CN。
(二)书面意见传真至:010-65292661,
(三)书面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100736)。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