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改委、财政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资环〔2012〕765号)的要求,我省印发了《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13〕146号)。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在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详见附件1、2),请认真对照推进计划,分解形成年度实施计划,扎实推进本区域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并请在每年1月底将本区域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及园区循环化改造年度实施计划(详见附件3)上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发改委资环处 许海萍 87055051
省财政厅经建处 魏成勇 87058453
附件:1. 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汇总表
2. 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明细表
3. 园区循环化改造年度实施计划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2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