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0    浏览次数:1

各市发改委、财政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资环〔2012〕765号)的要求,我省印发了《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13〕146号)。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在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详见附件1、2),请认真对照推进计划,分解形成年度实施计划,扎实推进本区域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并请在每年1月底将本区域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及园区循环化改造年度实施计划(详见附件3)上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发改委资环处   许海萍   87055051

  省财政厅经建处   魏成勇   87058453

  附件:1. 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汇总表

  2. 浙江省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明细表

  3. 园区循环化改造年度实施计划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2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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