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8日,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2009年颁布施行的《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彩票发行、销售与管理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它填补了我国彩票管理立法的空白,为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夯实了制度基础,有力地促进了彩票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011年,全国彩票销售量、彩票公益金分别达到了2215亿元和634亿元。为了确保《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巩固我国彩票事业良好发展势头,有必要制定《实施细则》,对《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以满足彩票管理工作的需要。此外,在我国彩票事业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政府彩票管理部门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彩票管理制度和政策,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在实践中也形成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但这些制度、政策比较分散,而且法律级次较低,有必要对其进行归纳梳理并提高法律级次,以进一步促进彩票规范化管理。
《实施细则》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制定的部门联合规章,是继《条例》之后我国彩票法制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又一个重要成果,是我国彩票发展和管理的重要制度保障。它的公布施行,对进一步加强彩票管理、规范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参与者合法权益、提升彩票公信力以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以《条例》为依据,对《条例》相关术语、条款作了进一步解释、细化和补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进一步梳理彩票管理职责,细化规定了财政、民政、体育行政部门的彩票管理职责,在明确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职能定位的前提下,具体规定了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的职责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彩票发行和销售行为,细化了彩票品种开设、停止和彩票品种审批事项变更的程序;三是进一步加强彩票开奖和兑奖管理,细化规定了开奖公告、开奖数据及设备管理、兑奖期限等;四是着力加强对彩票资金的管理,具体规定了彩票资金账户管理、奖池和调节基金管理、业务费用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等内容。
三、《实施细则》对彩票管理职责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对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职责作了原则规定:财政部门负责彩票监督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彩票发行机构负责全国的彩票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彩票销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彩票销售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在进一步归纳梳理有关部门“三定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彩票管理和发展实际情况,《实施细则》对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职责作了详细规定:财政部的职责主要是制定彩票监督管理制度和政策,审批彩票品种的开设、停止和有关审批事项的变更,监督管理全国彩票市场及彩票发行和销售活动、监督管理彩票资金和财务活动等;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的职责主要是制定全国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设立彩票发行机构,审核彩票品种的开设、停止和有关审批事项的变更,制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代销合同示范文本,监督彩票销毁等;省级财政、民政和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也相应作了规定;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的职责主要是建立全国的彩票发行销售系统,组织彩票品种的研发、申报和销售,负责管理全国的彩票销售数据和资金结算,负责组织管理全国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等;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彩票销售数据和资金结算,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等。
四、《实施细则》对彩票资金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答:《实施细则》对《条例》中有关彩票资金管理术语作了解释,对有关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进一步加强了彩票资金管理:一是解释和细化了彩票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解释了“彩票资金”、“彩票资金构成比例”、“彩票资金的具体构成比例”等术语,并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开设彩票资金归集结算账户、彩票投注设备押金或者保证金账户等彩票资金专用账户。二是补充和细化了彩票奖金管理规定。明确了彩票奖金应当按照彩票游戏规则的规定支付给彩票中奖者,彩票游戏单注奖金的最高限额由财政部根据彩票市场发展情况在彩票游戏规则中规定。并规定了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彩票游戏规则设置、核算与使用奖池和调节基金,以及设置一般调节基金等内容。三是进一步细化了彩票发行费管理规定。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提取比例由彩票机构根据彩票市场发展需要提出方案,报同级民政部门或者体育行政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后执行;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由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与彩票代销者按照彩票代销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此外,还规定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实行省级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彩票公益金管理规定。规定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分配政策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由彩票销售机构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上缴省级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使用。同时,还规定了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等情况应当公开、接受监督等内容。
五、《实施细则》对非法彩票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近年来,一些地方非法“六合彩”、地下赌球以及擅自利用电话、互联网销售彩票等非法彩票活动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已渗透到彩票销售机构和站点,严重扰乱了彩票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了加大对非法彩票的打击力度,为彩票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实施细则》对“非法彩票”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非法彩票”是指违反条例规定以任何方式发行、销售以下形式的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擅自发行、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擅自发行、销售的境外彩票;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发行、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品种和彩票游戏;未经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委托,擅自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同时,还进一步要求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六、《实施细则》对逾期未兑奖奖金形成的彩票公益金是如何规定的?
答:《条例》规定,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规定: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由彩票销售机构结算归集后上缴省级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使用。作此规定主要考虑是:逾期未兑奖的奖金主要是彩票中奖者逾期未予领取的奖金,将这些资金全部留归地方分配使用,使得这些资金的使用更贴近彩民,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地方的政策倾斜,有利于保护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当地彩票市场发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