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商务部鼓励快递与电子商务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快递与网购协同发展

发布日期:2012-03-15    浏览次数:4

  国家邮政局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七项政策措施,统筹快递市场与网络零售市场长远发展要求,优化发展环境,健全产业联动政策,消除协同发展障碍,推动快递服务转型升级,促进网络零售健康发展。

  一是优化协同发展政策环境,实现快递服务标准与《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购物服务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或规范的有效对接,推进快递服务和网络零售协同标准化、一体化进程。

  二是推动双方信息共享,推动快递统计监测系统与网络零售统计监测体系、统计监测网络对接,逐步实现行业统计信息的共享与交换,逐步建立基于快递服务和网络零售的公共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面向网络零售的快递配送信息开放式平台。

  三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的互通、互联、互评、互认;建立健全行业管理部门之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实时向社会推荐诚信企业。

  四是鼓励快递企业构建与网络零售配套的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在全国物流节点城市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重合地区建设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有条件的可形成自主航空运输能力。

  五是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探索构建农村快递服务模式,加大网络零售向农村的拓展力度;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联合经营或兼并重组。

  六是深化安全领域合作。七是提升快递服务网络零售科技应用水平。(摘自2012年3月15日《 人民日报 》第10版 记者左娅)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