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确保资金投入是关键举措。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全面完成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首先要科学把握“十二五”环保投资的阶段性特征,从而明确环保投资需求。他强调,“十二五”环保投资主要有三个阶段性特征,即污染治理设施的大规模建设阶段、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主的阶段和以规模型为主的污染治理投资阶段。
据了解,目前我国环保投资总体使用效益不高,仍处于规模型投资阶段,尚未实现向效益型投资的转变,这就进一步加剧了环境保护对投资总量的需求。
这位负责人介绍,依据“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我们对“十二五”环境保护投资需求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和估算。估算结果表明,“十二五”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需求约为3.4万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了57.4%;约占同期GDP的1.4%左右,与“十一五”期间基本持平;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的2.3%;将有效带动GDP约4.8万亿元。
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需要调动各方面资源,重点实施八大工程,包括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环境改善民生保障工程、农村环保惠民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人才建设工程。
据初步测算,“十二五”时期需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约为5115亿元,主要用于八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拓宽环保投资渠道,落实资金投入。(摘自2012年3月13日《经济日报》第20版 记者黄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