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全面治理荒沙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2    浏览次数:2

榆林、延安、渭南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陕西省全面治理荒沙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全面治理荒沙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治理流动沙地,巩固提升固定和半固定沙地,改善沙区生态环境,加快我省生态美建设步伐,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治理荒沙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全国土地沙化和荒漠化危害严重的省份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沙区各级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植树造林种草,加快沙区治理步伐,取得了显著成绩。沙化土地由3600万亩减少到2120万亩,流动沙地由860万亩减少到50万亩,沙区森林覆盖率由1.8%提高到30.7%,沙化土地治理进入了“整体改善、局部攻坚”的新阶段。但是,我省沙区生态环境还十分脆弱,尚有50万亩流沙急需治理,防沙治沙任务依然艰巨。为此,全面治理流动沙地,增加固定和半固定沙地植被覆盖度,提升防沙治沙水平,对改善沙区生态环境,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沙区生态美为目标,坚持科学防治、综合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通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种草,严格实施封沙禁牧,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节约用水与沙区开发相结合,全力推进荒沙治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分工负责、夯实责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三、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三)治理范围。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佳县,延安市吴起县,渭南市大荔县等3市9县(区)111个乡镇的沙化土地。其中,流动沙地50万亩,半固定沙地203万亩,固定沙地1815万亩。

  (四)治理目标。从2012年起,利用3年时间,全面治理荒沙300万亩,其中治理流动沙地50万亩,改造半固定沙地150万亩,巩固固定沙地100万亩,使固定沙地率达到94%以上,沙区植被覆盖度和森林覆盖率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沙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力争到2020年,全面治理2120万亩沙化土地,沙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5%。

  (五)治理任务。2012年治理荒沙59.2万亩,2013年治理145万亩,2014年治理95.8万亩。人工造林150万亩,其中榆林市榆阳区32万亩、神木县45.1万亩、府谷县20.5万亩、定边县13万亩、靖边县14万亩、横山县21万亩、佳县4万亩、吴起县0.1万亩、大荔县0.3万亩。飞播造林50万亩,其中榆林市榆阳区19.6万亩、神木县14.8万亩、定边县1.2万亩、靖边县8.9万亩、横山县5.5万亩。封沙育林50万亩,其中榆林市榆阳区6万亩、神木县8万亩、府谷县4万亩、定边县8万亩、靖边县12万亩、横山县8万亩、佳县3.5万亩、吴起县0.5万亩。森林抚育50万亩,其中榆林市榆阳区10.8万亩、神木县5万亩、府谷县2万亩、定边县8万亩、靖边县6万亩、横山县12.3万亩、佳县5万亩、吴起县0.5万亩、大荔县0.4万亩。

  (六)治理重点。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进行重点绿化,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布局合理的绿化带。对沙区城镇、村庄进行重点绿化,使城镇绿化率达到30%以上、村庄绿化率达到40%以上。对沙区厂矿企业进行重点绿化,使绿化率达到30%以上。建设百万亩长柄扁桃基地、百万亩沙棘基地,扩大沙产业规模,沙区农民收入不断增加。

  四、具体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沙区各级政府要把治理荒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林业部门要做好规划编制、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做好沙区土地整治、环境保护、节水利用、耕地改良、沙尘暴预测预报等工作。

  (八)注重科技应用。健全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加快防沙治沙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治沙适用技术,建立沙区良种繁育基地,提高防沙治沙科技含量。加强治沙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培养一批防沙治沙专业人才。

  (九)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的原则筹措资金,以市、县(区)投入为主,省上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给予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在安排林业生态基本建设项目时对沙区给予倾斜。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完善金融税收等扶持优惠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十)创新运营机制。沙区各市要指导有关县、区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报省林业厅备案。坚持“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推广能源企业治理模式,形成企业参与治沙的长效机制。推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管理合同制、施工监理制等管理机制,激发各种生产要素聚集荒沙治理。

  (十一)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沙区植被、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加强沙区林地征占用审核和植被资源利用管理,依法实行封山(沙)禁牧、舍饲养畜等。对全面治理荒沙进行年度考核,沙区各市每年年底前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省上组织检查验收。

  (十二)广泛宣传发动。沙区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面治理荒沙的重要意义,强化依法治沙观念,大力弘扬治沙精神,调动各方参与荒沙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全面治理荒沙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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