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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201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1-08-26    浏览次数:4

关于水利部2010年度收支决算总表的说明

   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水土流失,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等。
  根据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水利部2010年度部门决算反映水利部所属共5级344个独立核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水利部机关1个一级预算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和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等流域机构共27个二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316个预算单位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类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总计1,210,481.87万元
  水利部2010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210,481.8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585,785.11万元,系水利部及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
  2、事业收入250,747.34万元。系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458.23万元。系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31,509.11万元。系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资产出租收入、捐赠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85.56万元。系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79,396.52万元。主要是水利部及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210,481.87万元
  水利部2010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210,481.8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883.6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档案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档案资料征集、整编、管理、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180.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相关国际组织会费、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款、开展涉外培训及合作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3、教育(类)1,367.87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流域机构由于历史原因设置的学校、幼儿园正常运转支出和教学楼拆建等支出。
  4、科学技术(类)146,975.8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科研单位正常运转支出、离退休人员保障支出及重点实验室相关设施运行维护、科研设备购置、水利公益性科学研究和其他水利应用研究等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15,827.1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宣传、出版发行、水利博物馆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9,342.64万元,主要用于除水利部所属科研单位以外的水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工作支出。
  7、医疗卫生(类)275.27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流域机构所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支出。
  8、环境保护(类)300.00万元,主要用于2010年海洋可再生能源项目研究支出。
  9、城乡社区事务(类)423.15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流域机构供水工程项目支出。
  10、农林水事务(类)762,197.9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文测报、水质监测、水利执法监督等工作支出以及除科研单位外的水利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3,826.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贷款财政贴息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35,649.63万元, 主要用于水利部及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支出。
  13、结余分配16,408.28万元,主要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余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部分。
  14、年末结转和结余156,824.11万元,主要是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关于水利部201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水利部2010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本表中的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既包括使用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因此,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大于《2010年度收支决算总表》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档案事务(款)档案馆财政拨款支出623.88万元,主要用于长江档案馆、黄河档案馆、治淮档案馆运行及档案资料征集、整编、管理、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外交(类)
  (一)国际组织(款)财政拨款支出97.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国际组织会费财政拨款支出36.29万元,主要是依据各国际组织章程关于会员缴纳会费的相关规定,向世界水理事会、国际灌排委员会、国际大坝委员会、国际水利学会、国际水资源协会等5个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
  国际组织捐赠财政拨款支出60.76万元,主要是为扩大我国在世界水领域的影响、推动水利国际合作,向有关国际组织的捐款支出。
  (二)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3.38万元,主要用于举办面向发展中国家的水利水电及防洪管理技术培训。
  三、教育(类)
  普通教育(款)财政拨款支出1,076.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学前教育财政拨款支出274.27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流域机构由于历史原因设置的幼儿园正常运转支出。
  初中教育财政拨款支出801.98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流域机构由于历史原因设置的学校正常运转支出和教学楼危楼拆建支出。
  四、科学技术(类)
  (一)基础研究(款)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财政拨款支出593.9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科研单位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支出。
  (二)应用研究(款)财政拨款支出50,817.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机构运行财政拨款支出17,831.1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科研单位维持机构运行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财政拨款支出32,852.91万元,系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央财政投入的水利科技经费,主要用于水利科研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33.4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科研单位研究生培养经费补助支出。
  (三)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拨款支出47.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科研单位开展应用技术课题研究支出。
  (四)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财政拨款支出8,875.3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科研单位科研设备更新改造、改善科研基础设施条件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43.8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对水利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发生的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一)文物(款)博物馆财政拨款支出894.96万元,主要用于黄河博物馆搬迁拆建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新闻出版(款)财政拨款支出1,756.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新闻通讯财政拨款支出772.6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宣传方面的支出。
  出版发行财政拨款支出983.6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出版发行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51,334.8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支出3,727.1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支出47,175.4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财政拨款支出432.2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支出。
  七、医疗卫生(类)
  (一)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财政拨款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流域机构所属医院医疗设备购置支出。
  (二)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35.40万元,用于部分流域机构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环境保护(类)
  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财政拨款支出300.00万元,用于2010年海洋可再生能源项目研究支出。
  九、城乡社区事务(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23.15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流域机构输水净水工程和水源地工程建设支出。
  十、农林水事务(类)
  (一)农业(款农村人畜饮水财政拨款支出153.98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支出。
  (二)水利(款)财政拨款支出562,253.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38,966.6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机关及所属流域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4,331.0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制定政策法规、行业标准、规程规范和开展行政许可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机关服务财政拨款支出11,394.56万元,主要用于为水利部及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财政拨款支出14,138.6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及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开展行业业务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稽查等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建设财政拨款支出146,794.36万元,主要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直接管理的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供水等水利工程建设、治理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财政拨款支出26,041.1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建成后的管理调度与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水利前期工作财政拨款支出54,451.8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编制水利规划、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从事勘测、设计、建设准备及资料整编等基础性工作的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财政拨款支出8,935.82万元, 主要用于水利部及所属流域机构开展水政执法监督、河道管理监督活动方面的支出。
  水土保持财政拨款支出13,408.5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及动态监测工作发生的支出。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财政拨款支出21,779.4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地下水保护、超采区治理及跨流域水资源调度等方面的支出。
  水质监测财政拨款支出19,361.07万元, 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水质公报发布,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等水质监测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水文测报财政拨款支出46,820.70万元, 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进行水文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资料整编等方面的支出。
  防汛财政拨款支出31,274.8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及所属流域机构防汛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水利技术推广和培训财政拨款支出11,013.9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技术创新、引进、业务转化和推广、实施应用,人员培训等发生的支出。
  水资源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9,399.3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开展水资源论证、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及监督实施等发生的支出。
  信息管理财政拨款支出17,519.5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开展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等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6,622.1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特定类型的大型水利模型建设支出等。
  十一、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财政拨款支出3,826.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基建项目贷款财政贴息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26,096.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支出13,015.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财政拨款支出481.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购房补贴财政拨款支出12,598.51万元,主要用于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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