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 务求实效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在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视频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李盛霖
(2011年8月29日)
同志们:
刚才,山东、山西、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海事局、中国海运集团五家单位,分别交流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这五家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措施得力、扎实有效。希望大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情况,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今年7月24日,我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各地、各部门和中央交通运输企业按照中央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初步取得一些成效。
第一,迅速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7月2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听取了“7?23”铁路特大安全事故汇报,并就全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了部署。7月28日,我部分别致电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传达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与此同时,我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对道路客运、水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桥梁、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了具体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突出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加强对一线的指导和督查。7月29日,我部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座谈会,听取河北、北京、天津、河南、山东、山西六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骨干运输企业负责人的意见,明确要求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确保道路客运安全。对长途客车特别是卧铺客车要建立旅客安全告知制度和举报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8月2日,在北京市怀柔区严重超载车辆压垮桥梁现场,和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内蒙古五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公路桥梁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研究,进一步明确特大桥、大桥和达到一定年限的老旧桥梁是排查的重点。要求各地对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桥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尽快进行治理,认真落实桥梁养护管理责任,坚决防范恶性桥梁坍塌事故再次发生。8月4日,重点检查了浙江舟山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强调要认真吸取俄罗斯“7?10”沉船事故的深刻教训,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
第三,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和中央企业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入一线开展全方位的督促检查。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地各单位认真领会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极端严峻性和紧迫性,站在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将安全工作真正当作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绷紧了安全生产这根弦。山东、浙江、湖北等省接到部下发的通知后,立即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或专题会议,及时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督促落实。
二是行动上及时迅速,把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各地各单位及时明确把保障安全稳定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心,迅速启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由厅(局、委)领导亲自带领工作组分赴一线,开展全面的督促检查和治理行动,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四川、重庆、河南、黑龙江、海南等省市成立了多个督查组,下到市县基层和安全生产作业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山西、辽宁、福建等省,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开展了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措施上坚决有力,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根据部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动员和部署各所属机构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突出道路长途客运、桥梁、水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紧紧抓住影响道路客运超员超速、桥梁安全通行、危险品运输动态监控等关键环节,整章建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力度。河北、北京、天津等省市实行联合执法,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桥、上路;江苏、安徽、江西等省建立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公路桥梁管理责任;吉林、湖南、云南、贵州、西藏等省区大力开展营运卧铺客车专项排查整顿,积极推行卧铺客车停车休息制度;陕西、甘肃、青海等省通过安装视频监控、改进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强化卧铺客车治理;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等省区积极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海事系统、长航系统针对渡船渡口、水上客运等重点领域和“四区一线”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安全检查;救捞系统以救助飞机、船舶等为重点加大了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广东等省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还有力保障了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稳定。交通运输中央企业及时部署所属各单位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四,隐患排查全面细致、治理及时到位,取得了初步成效。从近期各地反馈的情况看,目前仅省这一级就成立了500多个检查组,有近4000人参加督查。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突出了道路水路客运、桥梁、危险品运输、重大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统计,全国各地共检查了3900多个客运站,65000多辆营运客车,1100多座重点桥梁,2200多个渡口,520多艘客船,1200多家危险品运输重点企业,270多个重大施工工程。这段期间,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万多个,现场整改率85%。无法现场进行整改的,很多省市已经作为跟踪督办的整改对象,其中有167项需要重点整改的隐患由省级直接挂牌督办。通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7月24日以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思想认识上没有完全到位。8月18日,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反映南方一个省高速公路一些路段乱象丛生、安全隐患多的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我部督促这个省加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材料集中反映该省某一路段的违规情况,仅今年6—7月,该路段就发生了3起行驶车辆和违规上道车辆相撞事故,均造成了人员伤亡;材料还反映违章行驶屡见不鲜,经常出现行人穿越高速公路的情况。我部已按国务院领导要求和省交通部门联系。目前,已引起了省人民政府重视,正组织力量进行整治。据我们了解,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全国不是个别的。
二是各地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省份排查治理工作行动迟缓,责任、监督、措施落实还不到位。目前仍然有9个省没有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有的省份虽然进行了部署,但进展情况反映不及时,有7个省截至目前没有报送任何信息。
三是基层和群众对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反映还比较多。部分地区和单位还存在违反工程建设程序,人为干预工期;车辆非法改装;滚装汽车超限;超载乱罚款;鲜活农产品运输夹带货物等等,基层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后不久,部收到一个东部沿海省辖市在建公路项目两位监理的署名信,举报桥梁工程在没有交工验收的情况下,当地领导要求在今年7月1日提前通车。收到举报信后,部在第一时间做了处理,并及时责成省交通运输厅进行纠正。8月14日至16日,部质监局对此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表明,举报信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我们已要求该省查清责任,严肃处理。
四是近期仍然发生了一些安全生产事故和险情。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超载、超速、超员等问题依然存在,8月6日江西上饶市境内发生了1起造成17人死亡,2人受伤的事故。这起事故暴露出货运车辆驾驶员疲劳驾驶和车辆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问题。
水上客运安全险情仍有发生。8月5日,桂林开往阳朔的一艘客船(载客90人)在漓江冷水滩水域触礁搁浅。8月6日,“铜陵车渡016”与一艘载有黄沙的货船相撞,造成3名乘客轻伤。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令人担忧。进入暑期以来,多个城市地铁发生故障。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城市轨道交通出现多次险情。
城市公交自燃事故时有发生。进入夏季以来,北京、上海、沈阳、大连、长沙等地发生了多起公交车自燃事故,虽没造成人员伤亡,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
上诉情况表明,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不能有丝毫松懈。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取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新成效
部党组在分析当前面临的安全形势后认为: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完善相关相关制度措施,这对于严防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严肃认真、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通过严谨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第一,在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互查、抽查。目前,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正在对本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拉网式的自查。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部党组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省际交通运输部门之间的互查活动。检查重点是: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我部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检查组由部统一安排,省交通运输厅(局、委)为主具体组织。各检查组检查时要客观全面,严肃认真,不走过场。检查结束后,要对被检查的省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提出整改、完善和提高的建议意见。在省际之间互查的基础上,部将组织抽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在全行业进行通报。
第二,要集中开展好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部党组决定,近期将集中开展卧铺客车和治超两个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8月26日,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对这项工作已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要认真落实好通知精神,结合我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要求,逐车逐线对卧铺客车开展全面排查,积极推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措施,加强对卧铺客车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认真落实《关于积极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挥安全告知制度和举报制度的作用。二是开展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对近一个时期桥梁垮塌事故的分析,车辆超载情况在一些地区有所反弹是一个重要原因,需要采取更加坚决的措施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我部将联合公安等国家有关部委,以落实国务院不久前公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契机,在全国集中开展治超专项行动。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负责抓好这项专项整治,务求实效。
第三,加强对已发生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近一个时期,一些地区发生了一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其中,国务院已对“7?22”山东卧铺客车燃烧特别重大事故正式组成调查组。另外,江苏、浙江、福建、北京先后也发生了桥梁垮塌事故,在社会上都造成了很大影响。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严谨、依法、实事求是地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调查和处理情况要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瞒报、谎报、迟报、编报事故及事故逃逸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
第四,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该停止运营的绝不放行,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停用的坚决停用,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纳入到有关规划、计划中,跟踪督促整改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客运隐患,一定要及时整改,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对排查出的危桥,要按照“边查边改边治、排查一处、整改一处”和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统筹安排,分类治理。对暂时无法实施改造的桥梁,要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再出现桥梁坍塌事故。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思想认识、安全责任、制度措施、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五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任务。
第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高度,坚持把保障安全作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负责地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前一阶段工作成效不明显、措施不得力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坚决改变认识不到位的状况,为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排查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关键在明确和落实责任。只有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安全才能真正有保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强化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环环紧扣,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链条,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进一步做好舆论引导。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牢牢掌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坚持公开透明、准确真实的原则,客观真实地宣传我们所做的工作,诚恳地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对于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热点问题和公众关注的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在研究解决问题、处置事故的同时,要把握好宣传口径,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第四,进一步抓好当前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目前正值暑运高峰期,“十一”长假也已临近,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仍时有发生,各部门、各单位要下大力气确保这些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稳定,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相促进。同时注重做好安保和维稳工作。
同志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负责地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不懈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提供安全保障,让党和国家放心,让人民群众安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