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政府获悉,2012年我省将对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0平方米以下的10万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5元,计划补贴总额为3.25亿元。
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对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是2012年省政府确定为民办的“10件、32项”实事之一。近日,省政府同意印发《2012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对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今年我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11.845万套(户),保障性住房主体竣工率达到70%,历年续建保障性住房竣工率达到80%、分配入住率达到60%以上,确保2012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竣工17.44万套以上。该《方案》要求,新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要全面落实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终身责任制度,供水、供电、供暖、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
为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对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及时到位,该《方案》对资金筹措进行了明确。其中,3.25亿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除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亿元外,其余由省级财政安排1.05亿元。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资金将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省市州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提取土地出让收入总额5%资金等多渠道进行筹措。(甘肃日报 记者张海泳 陈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