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退休养老金再上涨 普调102元/月和70元/月

发布日期:2012-04-09    浏览次数:2

  “退休养老金是如何上涨的啊?这个月工资多了。”有网友在市政府网站发帖。一些退休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钱咋多了?”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的确增加了,普调标准已确定,从2012年1月起执行,增加金额分别为102元/月和70元/月。特殊调整政策近期将出台。

  记者昨天在市社保大厅看到,公告栏中的《关于2012年养老金调整相关问题的通知》明示,根据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普调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102元/月;“五七工、家属工”、按415元领取生活费人员、 “小三线”等人员和企业退职人员70元/月。在3月份养老金中补发了1—2月份的普调金额。

  近年来,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时,普调政策和特殊调整政策均同时出台,此次只出台了普调政策,并及时将增加金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对此,《通知)中说明,“工龄调资和特殊倾斜部分的调整标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尚未规定,待调资政策出台后再进行调整补发”。因此,这次养老金调整,普调和特殊调整将分开进行,特殊调整标准确定后,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还将增加。

  据悉,此前哈尔滨市已连续7年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去年12月,市人社局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风巡视员座谈会上曾公布,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由457元/月提高到了1241元/月。随着第八次调整的到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平均水平与初次调整前相比将翻三番,晚年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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