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范72项医疗收费标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9项

发布日期:2012-04-07    浏览次数:3

  4月6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甘肃省发改委、卫生厅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规范和新增了81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通知》明确,本次规范医疗服务项目72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9项。其中,省管各医院三四人间床位费(乙类)每日每床基准价为20元,五人间以上床位费为每日每床15元,执行最高限价,不得上浮。

  在新增加的医疗服务项目中,乙型肝炎DNA测定(病毒载量内标定量法)每次450元;丙型肝炎RNA测定(病毒载量内标定量法)每次450元;血清人附睾分泌蛋白测定(HE4)(酶联免疫法)每次80元;结核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每次600元;血管切割闭合术(限兰大二院试行)每次1200元;微动力手术、神经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手术每次200元,骨科手术每次80元。据悉,在执行中,有些医院的服务项目价格低于所规定的基准价格。

  按照规定,未出现在本次规范和新增的医疗项目,其医用耗材允许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需要按医用耗材的实际进价向患者单独收费。使用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时应坚持患者自愿选择使用的原则。医疗机构必须在各诊疗科室公示其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实行事前告知,在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收取实际使用耗材的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医疗价格行为,切实减轻患者不合理的负担,严禁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乱加价、乱收费。(摘自人民网 记者田小东 杨敬科 魏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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