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对2013年省级工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3年7月9日至7月17日(7个工作日)。
对拟扶持企业和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材料向省工信委监察室、发展规划处和省财政厅监察室、企业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省工信委监察室:0871-63515276
发展规划处:0871-63518137
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0871-63645099
省财政厅企业处:0871-63620705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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