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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三五工程”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11-09-07    浏览次数:2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昆工作及创新创业优惠扶持暂行办法》(昆办通〔2010〕108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三五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发布2011年“三五工程”报名公告。

  一、目标任务

  从2011年开始,用5年时间,面向全球,在重点创新创业项目、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学科领域引进5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其中集聚5名左右在重点产业国内领先、达到国际水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累计有不少于24个月的海外工作经历,引进后每年为昆明服务或在昆工作累计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等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4.拥有我市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子信息、物联网、新能源、烟草及配套、冶金、化工、建材、花卉、农特产品深加工等重点产业以及文化产业发展、城市规划管理、会展策划、国际贸易等急需的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能增强我市某一产业(领域、学科)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有效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内生发展的人才。

  (二)具体条件。

  1.创业类人才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先进,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②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

  ③在昆明地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2.创新类人才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涉及的领域,掌握重要实验技能和关键技术,能够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和工艺操作难题;

  ②在海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研发任务,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或产品开发能力。

  三、报名对象

  (一)目前在海外工作的留学人员;

  (二)目前已在国内其他地区工作(创业),有意来我市创新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2009年1月1日后引进(含柔性引进)到我市工作,或有意来我市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意向协议的海外创新创业人才。

  四、报名和评审程序

  报名和评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格,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各引才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内报名人员及其项目的行业评审,市科技局负责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公示。对评审后提出的建议人选名单,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审批。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确定最终引进名单并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符合基本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通过自荐、互荐的方式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或通过学会、协会、联谊会、校友会等社会团体及国内外各类组织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通过自荐、互荐、其他渠道推荐或需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按照区别对待、特事特办的原则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有关部门(单位)按个案研究处理。

  五、报名要求

  (一)同年没有申报其他城市的创新创业引才计划;

  (二)创业报名人选个人出资不得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三)创业报名人选必须与注册企业的法人代表相一致;

  (四)报名者不得同时参加其他项目的创新创业团队;

  (五)创业启动资金或创新研发经费须用于科研、经营等与创新创业有关的活动;

  六、扶持政策

  (一)创业扶持。A类项目由市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B类项目由市财政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C类项目由市财政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并由企业落户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市财政给予海外高层次人才人均3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并由创业落户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生活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

  (二)创新扶持。由市财政给予创新人才或创新团队5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研发经费资助。由市财政给予海外高层次人才人均3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生活住房,协议期内免收租金。

  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健、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和永久居留或多次往返签证等相关政策待遇;优先列入市科技部门重点扶持项目,优先安排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七、其它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8月20日

  2.报名网址: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 )

  3.政策咨询电话:86-871-3134315

  86-871-3340286

  联系人:苟碧波

  4.报名电话:86-871-3360496

  86-871-4109361

  联系人:李睿弘

  5.电子邮件:kmrcw@hotmail.com

  昆明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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