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环保“三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4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全省环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按照《2012年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部署,9月27日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环保“三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2〕131号),决定从10月份起至12月份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情况、环评审批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简称“三项监督检查”)。前段各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和有关准备工作。根据《通知》安排,经研究定于11月下旬开始对有关市局的工作进行分组抽查。现就检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及检查重点

  第一组: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组

  重点监督检查年度污染减排计划编制和落实情况,本年度纳入国家目标责任书和省上下达任务减排项目完成情况,年度“黄标车”淘汰计划完成情况,农业源减排情况。强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和政策减排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目标。

  第二组: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检查组

  重点监督检查环境执法监察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态度粗暴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科学公开、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塑造和维护环保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

  第三组:环评行政审批工作情况检查组

  重点监督检查国家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审批和验收程序是否规范,重点项目环境监理制度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加大对环评审批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和腐败问题发生,为企业发展、经济增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对有关市局的“三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从11月下旬开始,12月上旬结束;每个组检查市级局同时各抽检1-2个县级局,2-3个企业。到达有关市局的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并及时通知所检查的市环保局,做好联系沟通工作,确保不误时误事。

  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企业、征询服务对象意见等方法进行,实行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查处纠正与建章立制相结合。

  三、有关要求

  开展“三项监督检查”是落实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结合我省环保实际采取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环保系统今年反腐倡廉任务全面完成的重要途径。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总结和省上重点抽查的准备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三项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抓好整改措施落实。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研究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总结规律,纠建并举,巩固成果,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为推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证。

  各地请将“三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于12月底前报省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及电话:薛立新  87292635   13891961612

  附件:环保“三项监督检查”分组名单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

  环保“三项监督检查”分组名单

  第一组: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组

  检查地区:咸阳市、宝鸡市环保局

  组    长:唐祚云   环保厅副巡视员

  副 组 长:赵生山   环保厅总量处处长

       刘德宪   环保厅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成    员:赵  炎   环保厅污防处干部

       赵  毅(兼联络员)环保厅总量处干部

       电话:13572222549

  第二组: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检查组

  检查地区:渭南市、汉中市环保局

  组    长:马小现   环保厅环境执法局局长

  副 组 长:权悦安   环保厅监察室主任

       宋东刚   环保厅法规处处长

       成    员:李  钊   省辐射监督管理站干部

       郭耀宏   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干部

       赵志勇(兼联络员) 省环境执法局干部

       电话:13488357677

  第三组:环评行政审批工作情况检查组

  检查地区:西安市、榆林市、安康市环保局

  组    长:肖剑声   环保厅副巡视员

  副 组 长:刘旗龙   环保厅环评处处长

       薛立新   环保厅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成    员:吕亚鹏   省环境评估中心副主任

      王  敏   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站副主任

      高孟春   陕北督查中心干部(只参加对榆林市的检查)

      李宝强(兼联络员) 环保厅环评处干部

      电话:1366922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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