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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引进“创新团队”公告

发布日期:2011-09-07    浏览次数:2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农委、省卫生厅决定,2011年引进一批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创新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江苏省“创新团队”,要求是引进到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教育、卫生、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前沿科学研究、重大疾病诊疗和预防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或具有较大创新潜力,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学科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优秀团队。具体条件是:

  1、“创新团队”成员中,领军人才、核心成员须有3名以上是2010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2008年1月1日),且每年有6个月以上时间在江苏工作。领军人才须符合省“双创计划”申报条件,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 “创新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合作从事过国际上有影响或属于国家创新战略目标的重大研究项目并取得显著进展,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属于自主创业的团队,所创办企业须已注册成立。

  二、支持措施

  1、对入选的“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由省“双创计划”专项资金在三年内给予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各相关主管部门在三年内再给予1000—3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如属世界一流水平的“创新团队”,将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别支持。

  2、优先推荐入选团队的领军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

  3、优先推荐入选团队申报国家、省重大计划项目。

  4、积极为入选团队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入选团队成员在苏工作期间的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三、组织方式

  2011年“创新团队”的引进,采取自主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企业申报由省科技厅负责受理,其中,软件物联网企业申报也可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受理,现代服务业企业申报由省发改委负责受理,现代农业企业申报由省农委受理;高校申报由省教育厅受理;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由省卫生厅受理。省委组织部分别和各相关部门对申报的团队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创新团队”资助名单。

  有关组织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团队填报材料,详见《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苏科政〔2011〕87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1〕48号)。请登陆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厅(www.jstd.gov.cn)、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www.jsdpc.gov.cn)、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jseic.gov.cn)、江苏省教育厅(www.ec.js.edu.cn)、江苏省农业委员会(www.jsagri.gov.cn)、江苏省卫生厅(www.jswst.gov.cn)网站查询。

  各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张  震

025-8339237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邓逸民

025-83359584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刘  玮

025-83236170

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张瑞丽

025-83392539

李兴华

025-83672001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池  宇

025-83348950

张  巍

025-83348954

江苏省教育厅

许小梅

025-83335368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李胜强

025-86227903

杨书华

025-86263804

江苏省卫生厅

吴  伟

025-83620628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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