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州市委文件
扬发〔201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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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扬州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驻扬各单位:
现将《扬州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人才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才发展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市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实施《人才发展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在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选择,对于加快经济转型、建设“三个扬州”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作为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强市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摆到特别突出的位置,深刻理解加快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对《人才发展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抓紧编制本地本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形成上下衔接、各方协调的全市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确保《人才发展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