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和重大专项不断增加,全社会污染治理投资达到2.16万亿元,有力保障了同期环保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未来,围绕落实“十二五”规划和环保重点工作,环保专项资金将向群众关心的大气、重金属污染防治,湖泊生态以及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倾斜,确保发挥重大专项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这是记者从4月13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灰霾、细颗粒物等大气污染问题,环保部门将抓紧开展大气监测能力建设。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尚未确定之前,今年将安排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一些重点城市开展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针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逐年加大投入,重点支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138个重点防控区,今年的资金规模将增加到35亿元。“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在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最少投入100亿元,将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投资500亿元,完成30个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摘自2012年4月14日《人民日报》第4版 记者孙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