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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1年急需特殊人才引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1-09-07    浏览次数:2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当前,贵州正处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人才引领、人才推动、人才支撑。为此,决定面向国内外引聘一批急需特殊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聘原则

  服务发展的原则;以用为本的原则;突出重点的原则;用人单位为主体的原则;特事特办的原则。

  二、引聘范围和岗位

  全省170多个单位共拿出近700个急需特殊人才岗位,面向国内外引聘。除本次发布的岗位外,其余岗位请查询附件《贵州省急需特殊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三、引聘方式

  采用直接引进、柔性引进(包括项目引进、科研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开展急需特殊人才引聘工作。

  同时,将于8—9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及省内组织人才招聘会,开展现场引聘。详情请留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贵州省人事人才网和金黔在线网。

  四、引聘程序

  1、报名与洽谈。应聘人员可根据需求目录与用人单位对接,洽谈应聘事宜。

  2、确定引聘人员。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或考察后,确定引聘人选。

  3、办理引聘手续。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引聘人员办理引聘手续。

  引聘人员需享受省级层面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报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主要待遇

  1、对引聘的急需特殊人才,除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待遇外,符合“贵州省特聘专家”条件的,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聘为“贵州省特聘专家”,由省财政予以资助。对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高层次的专家学者,由省政府直接聘任为“贵州省特聘专家”,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省财政予以重点资助。

  2、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直接纳入贵州省核心专家或省管专家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专家待遇;优先推荐申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和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和科研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

  3、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聘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职业资格、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

  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到贵州工作创业!

  引聘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或电邮及时垂询。

  联系人:杨云飞、柳斌

  联系电话(传真):0851—5892511、5891312

  电子信箱:gzrc1219@126.com

  点击下载:《贵州省急需特殊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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