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商秩字[2012]122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的通知》(商秩发[2011]123号)文件精神,我省制定了《江西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制订的本地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具体规划,于2012年9月底前报省商务厅备案。
联系人:市场秩序处 周群 0791-86246655
吴萍 0791-86246652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2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江西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药品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药品流通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十二五”时期是江西医药流通行业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为适应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促进药品流通行业科学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方便,根据《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和《江西省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江西省药品流通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现状与形势
近几年是我省医药流通业变革、发展最快的时期。国家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和加大投入,促进医药流通行业的快速发展。
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药品批发企业22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0家,下辖门店1037家,零售单体药店7090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8127家。2010年,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总额达到230亿元,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药品市场规模明显扩大。
企业改革的力度逐步加大。我国业内3大巨头--上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九州通集团公司通过资产重组进入江西药品流通业,重组后的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和江西九洲通药业有限公司都在市场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内仁和医药集团公司控股了江西仁翔医药有限公司,汇仁医药集团公司组建了医药科研营销公司。通过靠大靠强,以上公司销售额排序目前占据了我省前5位。
医药零售连锁经营发展较快。百年老字号“黄庆仁栈”连锁药店358家,年销售额达4亿元;中国驰名商标“开心人”持有人江西开心人控股股份公司发展网上药店,目前网上销售额跃居全国前列之一。
社会作用不断增强。我省建立了药品储备制度并设立药品储备资金,指定了药品储备和应急配送单位,不仅有效保证了“非典”、“禽流感”、“2008年冰灾”等重大疫情、自然灾害中的全省的药品供应,还在一些突发事件中保障了急救药品的及时供应,药品流通行业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面临的形势
随着我省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快速增长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药品消费需求的提高必将带动药品市场规模的增加,为药品流通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政策机遇。2011-2015年,是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中央及省政府提出加快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发展药品连锁经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建立便民惠民的药品供应网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我省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大引强,对江西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发展政策,江西将迎来药品流通行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黄金期。
市场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和平、发展、合作仍然是时代潮流,经济全球化继续深入发展,为我省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生活节奏的加快,老年性疾病、病毒、传染病、精神病等已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命与健康。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人民生活需求和消费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药品市场增长潜力巨大。
挑战与机遇并存。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与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辅相成,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和渐进的过程。从外部环境看,改革与药品流通有关的体制机制,涉及行业管理体制的完善和重大利益格局调整,全省统一市场的形成仍需克服地方保护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内部看,药品流通行业基础薄弱,总体发展程度较低,管理水平、设备设施相对落后,人才匮乏,行业结构调整和实现转型发展仍有一定难度。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药、方便药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为支撑,以加强基层建设为重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管理模式,加快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创新工作方式,提高药品流通体系的特色化、规模化、信息化程度,健全诚信体系建设,保障药品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单个企业的规模。形成1-5家年销售额过50亿的能覆盖全省且具备向外扩张能力的大型医药商业,20家年销售额过10亿,且网络较全、信誉和服务俱佳的有特色的专业化、区域化药品流通企业。
行业集中度。药品批发十强企业年销售额占全省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十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60%以上;连锁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县以下基层流通网络更加健全。
三、主要任务与保障措施
(一)主要任务
完善药品行业布局。省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体制改革进展、城乡建设规划、人口增长与密度和年龄结构变化等实际,规范并逐步制订药品批发零售网点合理设置和布局的具体规划,保障药品供应。
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建立退出制度,对违法违规和不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的企业要限期整改,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
(二)调整行业结构
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合并、托管、参股和控股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动实力强、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的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发展,形成以全国性、区域性骨干企业为主体的遍及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整合现有药品流通资源,引导一般中小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并入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做好人员安置等工作,保证平稳过渡。推进连锁药店的建设,争取1-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创造条件上市。
发展特色经营。支持“黄庆仁栈”等一批百年老字号药店在保持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发挥品牌效益,拓展特色服务,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开心人”等中国驰名商标连锁药店创新经营方式,开办全国性网上药店;支持外省“同仁堂”等连锁药店进入我省跨区域经营;支持“天顺”等连锁药店跨省在“老、少、边、穷”地区开办农村连锁药店;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支持专业化和有特色的中小流通企业做精做专,做大规模。
(三)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完善药品流通网络。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积极参加药品招标采购,做好药品配送。按照我省物流业发展规划,加快医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网络资源作用。实施“放心药”下乡工程,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
保障药品应急供应。 建立中药材重点品种储备制度。继续做好流通环节实物和资金的储备。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
(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
引导企业延伸服务。发展大型医药企业信息化服务功能,鼓励医药企业延伸服务。在满足医药物流标准的前提下,有效利用邮政、仓储等社会物流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平台与上、下游客户紧密配合,与药监、价格监督、医保机构等政府职能部门互动,实现对药品流向、所处地点、有效期等各项信息进行实时跟踪。
发展冷链物流。以部分生物制剂等药品的冷链储运为基础,发展冷链特色物流。
(五)加快发展药品连锁经营
创新药品经营模式。鼓励批零一体化经营。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妆、保健品、医疗器械销售和健康服务等多元化经营,满足群众自我医疗等多方面需求。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相结合,提高药品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零售连锁业发展网上药店。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和医药分开的逐步实施,鼓励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
重点发展农村零售连锁。继续实施“放心药”下乡工程,总结发展农村连锁药店的经验,引导大型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积极拓展业务,发展农村连锁药店,鼓励在县(市、区)建立或升级改造广覆盖药品配送中心,实行标准化统一配送,解决基层药品可及性问题,确保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证老百姓用上放心药、价廉药、方便药,十二五期间,使我省连锁药店在农村得到较大的推广。
(六)发展樟树中药材市场
建立中药材流通可追溯体系。加大樟树中药材专业市场流通信息化建设,建立中药材流通可追溯体系。
培育中药材专业市场,强化中药材集散地位。充分发挥樟树市块状经济聚群效应的作用,指导其走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之路,重塑樟树中药材品牌,形成规模效益。充分利用每年十月“樟树全国药材交易会”的平台,鼓励药品流通企业积极参展,扩大我省药品流通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展药品流通渠道,促进药品销售,强化中药材集散功能,力争成为全国五大药材集散地之一。
(七)健全行业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与流通秩序有关的行业规范。逐步实施药品流通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别和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激励企业在规范经营的基础上改善服务设施,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对相关人员实行执证上岗制度和公示制度,保证依法依规销售药品和推销新药。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药品、商业贿赂、倒买倒卖税票、挂靠经营、非法经营网上药店、发布虚假药品和保健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中药材市场,加强有害物质残留和质量检验。充分发挥12312商务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完善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移送和反馈机制。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强对药品流通行业的社会监督。
推进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全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管理规范、服务到位,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的诚信经营典型。建立违法违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中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指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和执行行规行约;维护正常价格秩序,防止垄断行为;探索建立对职业经理人、执业药师等人员从业行为信息的采集、记录、公开、共享等制度,对有违规失信行为的个人实行行业禁入;加强信用知识培训,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提高行业自律和信用水平。
(八)加强行业基础建设
建立行业标准体系。积极配合国家商务部制定药品流通行业经营、服务等标准体系,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并根据国家药品流通行业经营、服务标准规范,结合我省药品流通行业现状和发展情况,制定我省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实施细则,逐步做到行业的规范服务、规范经营。
建立行业的统计制度。为充分调动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药品流通企业统计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江西省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统计考评办法》,将全国直报的11家企业和非典型企业及商务主管部门统计纳入考核,对考核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对《中药材种植情况年报》和《中药材销售情况季报》两项报表分别达到95分以上的,将对产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中药材市场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予以单项奖奖励。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药品流通企业是流通过程中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管理运作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健全药品购销索证索票、出入库及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税票管理,积极与税务管理机关联网;落实各项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和员工社会保障等各项规定和政策,保障员工教育经费。
提升经营服务水平。药品批发企业要提升药品品种保障能力,建立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药品及时、安全、足额供应。零售企业要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相关药学技术人员,提高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零售药店应当提供24小时服务;建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指导消费者正确、安全、有效、合理用药。对药品流通企业设备设施、营业场所环境、售后服务等经营服务内容,以及各类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岗位责任、仪容仪表等,进行全面规范。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职责。结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商务部门在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主体地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同级医改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密切跟踪各项医改政策进展,认真分析、把握医改对药品流通行业的要求,协调解决各种不利于行业发展的问题。切实将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纳入商贸流通工作体系并进行统筹规划。必要时各级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商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相关的部门广泛参与的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相关工作职责,保证药品流通行业管理高效、运转协调和行为规范。
建立三个工作机制。建立与部门、协会和企业三个联系机制,加强与药监、卫生、发改、人保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上门走访、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与行业协会保持密切联系,依托行业协会做好调研等基础性工作。建立与企业工作联系机制,选择有代表性的批发、零售企业作为联系点,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政策,收集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企业的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扶持药品流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争取商务部和省、市、县财政支持。重点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发展农村连锁药店,对药品流通企业在农村新开设连锁药店的,每开设一家农村连锁药店,给予配送中心不少于1万元的资金支持,并对县一级配送率较高的药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给予支持。争取支持樟树中药材市场建设中药材流通可追溯体系。
支持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零售连锁企业和其他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
(三)改善行业发展环境,规范药品流通市场
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及配送业务。保障药品批发企业平等参与招标采购及配送业务,在药品招标采购配送和具体的各项政策上对各种经济成分的药品流通企业一视同仁,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医疗机构依合同规定按期向药品流通企业支付货款。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过程中不执行招标合同、不使用中标药品、收受回扣、提成、对竞标企业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按时交货或付款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推进中小药品流通企业信用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在信息供给、改进服务、创造环境等方面为药品流通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大力宣传信用观念,重塑社会信用秩序,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建立药品流通企业的信用体制和服务体系,向企业提供技术开发、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不良信用记录,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监督的社会化。加强法制建设,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为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行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大力支持江西省医药商业协会的发展,积极探索行业协会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医药商业协会,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和执行行规行约,开展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和服务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职能,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积极开展行业的研究与调查,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统计、行业培训、行业自律、企业交流合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五)加强药品流通人才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六)推进规划实施
督促指导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制定本地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具体规划。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根据本规划,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或修订本企业的发展规划,分解和落实规划相关指标和项目建设。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督、检查评估、交流推广,确保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建立药品流通人才培训机制,支持和鼓励药品流通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形成层次多元、市场需要、企业欢迎的人才培养与职业教育体系;建立药品流通职业经理人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建立药品流通领域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药品流通行业管理人员全部进行轮训,并组织药品流通企业积极参加商务部举办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班。
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行业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性问题:一是行业集中度低、药品流通企业竞争力不强。企业规模小,全省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的药品流通企业仅有2家。二是部分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模式还比较传统,经营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现代物流和先进信息技术的运用还不普及;适应现代药品流通发展要求的人力资源储备还不足。三是流通秩序有待规范。药品购销领域各类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中药材市场药材交易可追溯体系尚不健全。医药企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药品安全风险依然存在。
(一)发展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