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规划和财税政策力挺海工装备制造业

发布日期:2012-04-19    浏览次数:1

  3月22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海工装备市场年销售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李东表示,未来几年,海工装备制造业无论从产业规模还是创新能力都将大幅提升,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将高达46%。此外,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将会在融资渠道方面获得重点扶持,包括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支持相关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3月22日,受到《规划》出台的消息刺激,中国船舶、振华重工等海工装备概念股均大幅高开,成为当日震荡市中最为抢眼的板块。

  随着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以海洋油气资源为代表的海洋矿产资源成为了当前世界资源开发的重点和热点。《规划》指出,经过十年努力,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应形成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产业集群形成规模,成为世界主要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大国和强国——2015年,产业年销售收入将达到2000亿元以上,国际市场份额达到20%;2020年,年销售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国际市场份额达到35%以上。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王锦连表示,《规划》提出2015年工业增加值率较“十一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这要求海工装备产业在研发、设计水平、工程总包能力以及管理和生产效率等方面都要有明显的提高。我国在浅海油气开发方面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与国际上的差距主要集中在深海方面,这成为了未来产业发展的重点。

  目前,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的海工装备产业较为集中,未来这三个地区也将成为重点打造的产业集聚区,2015年销售收入平均达到400亿元以上,2020年提高到800亿元以上。

  实际上,最近一段时间,关于推动海工装备发展的利好政策频繁出台,形成了规划和财税政策立体式扶持的态势。3月7日,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文,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水手政策目录,大型浮式起重船等4类海工装备将享受进口免税的待遇;3月12日,工信部发布《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面向海洋资源开发的重大需求,大力发展海洋油气开发装备,推动海上风能发电、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装备的产业化。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未来将遵循“总包牵引、专业发展”的模式,产业“巨头”将成为主导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规划》提出,将重点培育5-6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总承包商,2015年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2020年提高到400亿元以上。

  按照《规划》的发展思路,我国将着力提高装备的总承包能力和总装集成能力,以此带动相关设备供应商和分包商的发展,提高研发设计、总装建设、模块建造、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化能力,2015年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关键系统和设备的配套率要达到30%以上,2020年达到50%以上。

  可以预见的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将会在产业集中的过程中加快并购的速度,龙头企业将通过重组实现规模和实力的提升。《规划》明确表示,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以产品、资本为纽带开展联合开发、联合经营,实施强强联合和规模发展。尤其是,国家将鼓励大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与钢铁、石油等上下游企业以战略联盟或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适当延伸产业链,在上下游产业实现战略布局,实现利益共享和优势互补,借此增强抗风险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在完善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方面,《规划》提出,将进一步探索改进适合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特点的信贷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并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资源开发企业、海洋工程制造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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