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发[2012]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3    浏览次数:1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通知)

云环发[2012]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

 

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州市环保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12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  通知

 

  报:厅领导


 

 

附件:

 

2012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好环保部《2012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桥头堡”建设和厅党组确定的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保护环境和防范环境污染的意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召开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精神,总结“十一五”环境宣教工作,部署新时期宣教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研讨新时期环境宣教工作新方法、新途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新时期环境宣教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做好新闻宣传报道。精心策划,利用各种平台,深入报道“十一五”环保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加强与《中国环境报》等主流媒体合作,积极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进一步加强环境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工作,为完成重点环境保护任务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围绕环保专项行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染减排、九湖保护与治理等重点环保工作,加大环境宣传力度。与省人大开展的环保世纪行活动相衔接,充分发挥社会监管和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整合和借助各种环境宣教资源,积极策划和开展影响力大的环境宣教活动,大力宣传环保重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绩。

 

   四、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今年确定的“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这一环境宣教平台,紧密结合当地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志愿服务人民群众”活动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群众广泛参与的环境宣传活动。  

 

  五、继续推进绿色系列创建工作。按照《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推进省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协助省级相关部门继续开展“绿色饭店”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工作。指导和支持全民环境教育系列读物的出版。充分发挥绿色创建活动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六、推进全省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抓住国家支持西部地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机遇,按照国家环保部的部署,开展州市级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工作,促进和提高基层环境保护宣教机构和能力建设。加快成立云南省“环境文化促进会”和“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的筹备工作,为全面提升环境宣教能力水平创造条件。

 

   七、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环境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教育,促进和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强化企业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与环保社会组织沟通与协调,不断赢得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加强绿色信贷、污染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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