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抓紧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发布日期:2012-04-20    浏览次数:5

  继2011年我省启动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落实补助奖励资金11.43亿元后,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下拨我省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11.43亿元。对此,我省按照国家相关意见和管理办法,编制补奖政策实施方案,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完善草原规范化承包,抓紧落实草原补奖政策。

  为全面有序开展这一“草原新政”,全省成立了省、市、县三级补奖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多数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部分村还成立了由群众推选的评议小组。我省编制了落实补奖政策的总体实施方案,以及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山羊牦牛良种补贴、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化承包、草原动态监测等7个分项实施方案,制定了草原禁牧管护、草畜平衡管理、牧草良种补贴管理等3个办法和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化承包、草畜平衡、人工草地建植等4个技术规程。

  基本草原划定是落实“草原新政”的前提。目前,全省基本草原划定已基本完成,划定基本草原2.35亿亩,占全省草原可利用面积的97.5%。我省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的原则,完善草原规范化承包,共落实草原承包面积2.04亿亩,占全省草原可利用面积的85%。

  为使这一“草原新政”达到恢复植被和保护生态的效果,国家要求重点市(州)和牧业、半农半牧业县及草原面积在100万亩以上的农业县必须单独设立草原监理机构,加强对草原的监督管理。我省已建立55个草原监理站(所),草原监理专(兼)职人员达618人,已着力开展政策宣传、草原承包、草地植被破坏补偿恢复等工作。(甘肃日报 记者王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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