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与教育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全力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要督促办理;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要责令立即整改;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同时,严格供餐模式准入条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摘自2012年4月23日《人民日报》第13版 记者富子梅)